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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經濟勞動者權益誰買單
近年來,隨著“互聯網+”的興起,快遞員、網約車司機、平臺主播等新興的網絡用工多了起來,“打卡”、“坐班”已不再是唯一的上班模式,“網約”、“派單”等正成為當下潮流。然而,由于勞動關系、勞務關系、代理關系、加盟關系混雜其中,新用工形態下的勞動者權益往往得不到保障。
“90后”女孩當上網絡主播走紅,卻與經紀公司鬧翻,并將后者告上法院。日前,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這名女主播要求確認與經紀公司勞動關系一案二審開庭審理,并當庭宣判,確認雙方無勞動關系。因不存在勞動關系,“網紅”主播的所有訴訟請求均被駁回。
與這名“90后”主播有著類似命運的,還有一大批活躍在平臺型快遞公司崗位上的“快遞員”,他們未與平臺公司簽訂用工合同,因公受傷后,不能獲得公司賠償。
“互聯網+傳統行業”不僅帶來了經濟形態的變革,也給傳統用工關系增添了新的概念內涵。但對勞動者來說,原本傳統行業賦予他們的權益,卻在加上互聯網的翅膀后,變成了泡沫。
在互聯網經濟蓬勃發展的背景下,現代社會用工形態已悄然發生變化。網約工作成為一種新型的用工形式,他們和網絡平臺到底是什么關系?一旦發生勞動爭議,他們的權益又如何保障?
首先,司法要給新型用工形態“松綁”,避免采用“一刀切”的泛勞動關系。在共享經濟這樣的新型用工關系中,有些是標準勞動關系,有些則是互聯網經濟催生的新業態下非傳統用工關系。既不能過度地套用標準的“勞動關系”,也不能輕易地確認勞動關系。
此前,典型的共享模式優步出現問題后,美國、瑞士等國家都有相關裁定,認為司機是公司的雇員,公司就要為司機購買社保。但在國內的實際案例中,很多共享經濟平臺與平臺上注冊的服務提供者,有可能只是“居間關系”、承攬服務關系,并不是勞動關系。
其次,平臺公司要多點“人情味”。目前,“互聯網+”服務領域的公司,大多僅與管理經營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保,卻不與全職的一線勞動者簽訂合同,顯然有些不近人情。
如果網絡運營平臺能在相關立法、行業性規定尚未出臺之際,對出現意外、遇到生活困難的勞動者提供一些道義上的援助,相信能提高他們的創新性與自律性,增強歸屬感。
最后,保障好勞動者合法權益,同時也要促進新業態的健康發展。
共享經濟的最大貢獻就是實現了大規模的靈活就業,推動了大眾創業。管理部門不應該卡在勞動關系歸屬上進退失據,而是應該做好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與促進經濟發展之間的協調,在制度方面創造與其匹配的條件,有效地“舒筋活血”,才能更好地保護勞動者權益,構建和諧的勞動關系。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關系 勞動者 經濟 勞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