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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政協圍繞傳統村落保護利用開展調研協商
人民政協網青海5月8日電(特約通訊員朱文平)傳統村落承載著歷史文化記憶,是不可復制的歷史遺存。可是,有多少傳統村落“散落鄉間無人識”?又有多少傳統村落在鄉村旅游的盲目和過度開發中,失去了原有的格局風貌和生態環境?日前,青海省政協召開雙月協商座談會,委員們圍繞“傳統村落保護利用”與省政府分管副省長韓建華、相關部門負責人面對面協商。
青海地理地貌的多樣性、民族文化的多元性造就了豐富的傳統村落資源,玉樹地區的石碉樓村落、河湟地區的夯土莊廓、撒拉族的籬笆樓、柴達木地區的氈房,都是青海獨具特色的傳統村落類型。目前,青海共有79個村莊被列入國家保護名錄,還有200多個村莊符合傳統村落申報條件,具有保護價值。
圍繞傳統村落保護利用開展調研協商,是省政協常委會議確定的年度重點工作之一。去年8月以來,省政協調研組深入海東市黃南藏族自治州各個縣(區)的村莊進行實地調研。今年2月,省政協召開了協商議題座談會,廣泛聽取了有關部門、委員的意見建議。
協商座談會上,省政協常委、省文化和新聞出版廳原廳長曹萍第一個發言,“傳統村落是鄉村歷史文化與自然遺產的‘活化石’,建議建立省級保護名錄,從未入選國家級名錄的200多個村莊中,組織專家優選出約150個村莊,列為省級保護對象,力爭‘十三五’時期全面完成省級傳統村落保護建設。”
對于相關規劃的制定,省政協委員汪淵認為,“要注重生態保護、文化多樣性、分布獨特性,要尊重上位規劃,正確處理保護與發展的關系,強調可操作性,調動村民共建的積極性和發揮聯村專家的作用。”
委員們的建議得到了韓建華的認同:“《傳統村落保護發展規劃編制導則》的制定,要充分發掘各地傳統民居建造技藝、民風民俗,明確村莊建設定位。”他還談了下一步的工作思路:“我們將盡快研究出臺《青海省傳統村落保護建設指導意見》,明確相關政策措施。建立省級保護名錄,對不同價值的傳統村落、鄉土建筑制定詳細的保護檔案,分級保護。目前已編制完成41個列入國家名錄的傳統村落的保護規劃,今年將重點編制完成剩余38個村落的保護規劃。”
省政協委員、省文聯主席班果結合省文聯開展的傳統村落立檔調查工作發言,直面問題:“立檔調查是做好保護工作的先決條件,截至目前,省文聯完成了38個傳統村落立檔調查工作,不足青海79個國家級保護名錄村莊的一半。這項工作之所以滯后,除去青海傳統村落分布范圍廣等因素外,關鍵問題是經費短缺。”
“把傳統村落納入文物保護范圍,是疏通保護資金渠道的有效方法之一”、“建立傳統村落保護和發展基金,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打好財政資金和社會資本的組合拳,為傳統村落保護利用提供資金支持”……省政協常委王化平、委員張莉就資金問題從不同角度提出了建議。
針對部分村莊盲目拆舊換新,將土木結構的房屋換成水泥建筑、把具有傳統文化元素的大門換成清一色的鐵門等“建設性破壞問題”,省政協委員谷曉恒建議要樹立“在保護中發展、在發展中保護”的理念,嚴格依照有關程序組織實施保護利用工作,全程加強項目管理,對傳統村落資源進行合理開發利用,提升保護水平。
周衛星、張亞楠等委員則從培育發展后續產業、加強傳統村落環境整治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建議。部分州(市)政協、相關單位、省政協委員還緊扣協商主題,提供了13份書面材料供會議交流。
省財政廳副廳長陳鋒聽取建議后作出了回應:“將整合美麗鄉村建設、農村危舊房改造、生態移民搬遷等項目資金,統籌推進傳統村落保護,加大對傳統村落立檔調查的資金保障。”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副廳長師健也表示“委員們的建議有高度、有深度,針對性和操作性都很強,聽了很受啟發。”
會上,韓建華表示,省政府一定認真研究,充分吸收各位委員及專家學者的意見建議,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做好傳統村落保護工作。
主持會議的省政協主席仁青加表示,省政協將歸納梳理座談會上提出的意見建議,以省政協黨組的名義報送省委、省政府,為科學決策提供參考。
編輯:劉小源
關鍵詞:村落 保護 傳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