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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醒認識垃圾無害化處理嚴峻形勢 努力實現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
全國政協“加強垃圾無害化處理”雙周協商座談會發言摘登(上)
人資環委調研組就“加強垃圾無害化處理”問題于3月下旬赴廣東、浙江、山東三省進行實地調研,并委托河南、湖北、甘肅三省政協開展協同調研。
推行垃圾分類制度,實現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處理,關系五大發展戰略布局的落實,關系人民生活環境改善。通過此次調研深感我國垃圾處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許多問題:一是垃圾分類缺乏相應法律支撐,二是垃圾處理機制亟待協調統一,三是城鎮垃圾增量大處理能力不足,四是垃圾分類收集運輸處理市場化產業鏈還未完全形成,五是垃圾處理設施建設“鄰避”效應突出。為此,建議:
一、 研究制定生活垃圾強制分類法律。在試點城市和有條件地區,先行制定地方性法規。研究制定環保教育法,把垃圾分類納入國民教育體系。
二、 加快建設政府主導、企業主體、全民參與的垃圾無害化處理體系。以末端處理決定前端分類;建立統一高效垃圾分類處理協調機構或工作機構;將垃圾分類與處理納入地方政府和領導干部政績考核;在公共機構與相關企業率先實行垃圾分類;發揮環保專業化企業主體作用和各類基層組織作用。
三、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研究制定《全國生活垃圾分類指導意見》;加大對可利用資源回收及垃圾處理設施補償、土地稅收等政策扶持;推動垃圾中再生資源規范化循環利用。
四、 加快垃圾處理設施建設。總結推廣試點城市經驗,因地制宜選擇處理技術,嚴格設施建設標準;建立與生活垃圾收、集、運相銜接的無害化處理設施,加強焚燒處理能力建設。
五、 堅持科技引領。因地制宜制定科學的末端處理布局規劃;推動垃圾無害化處理技術創新;提高焚燒垃圾處理設施國產化。
六、 加強生活垃圾處理城鄉統籌。將農村垃圾處理納入城鄉規劃;繼續探索農村垃圾分類處理方式和經驗。
編輯:劉小源
關鍵詞:垃圾 處理 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