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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人小說的法律風險:涉抄襲明星題材或侵權
制圖/高岳
調查動機
同人小說,本是書迷、影視劇迷對原著的二次創作,其中娛樂屬性更大。然而,隨著市場火爆,同人小說寫作日趨帶有盈利目的,由此牽涉到更多法律問題。同人小說現狀如何?有何法律風險?《法制日報》記者對此進行了調查。
近年來,網絡文學發展迅猛,其中,又數同人小說的創作者眾多。
所謂同人小說,指的是利用原有的漫畫、動畫、小說、影視作品中的人物角色、故事情節或背景設定等元素進行的二次創作小說。
然而,《法制日報》記者調查發現,正是由于參與者眾多,同人小說創作過程中出現了一些問題。
同人小說常見三種形式
家住北京市海淀區的賈女士是網絡文學愛好者,常年混跡于各大網絡文學網站,對網絡小說的動向可謂“門兒清”。
“現在同人小說非常多。”賈女士對《法制日報》記者說,比如古典名著《紅樓夢》就有很多同人小說。
“我看過很多《紅樓夢》的同人小說,具體情節各異,一些創作者希望小說情節朝著好的方向發展。比如,女主角穿越成王夫人,對大觀園進行全面整頓,避免最后的凄慘結局。也有寫手把林黛玉奶奶的人物設定安到賈母身上,扭轉了林黛玉的命運,使一個悲文變成了甜文,各主人公都有一個完滿的結局。這種文章一般都表達寫手一種美好的希冀。”賈女士說。
張女士是業余網絡小說寫手,她也認為現在同人小說創作非常普遍。
“據我了解,現在同人小說創作主要有三種形式:一是對原著的續寫,比如電影《老炮》上映后,某些寫手覺得不盡興,于是按照自己的意愿進行同人創作,對劇中人物的未來進一步描摹。二是對原著某些情節進行延展,讀者或寫手認為原著中某個情節還有豐富的空間,于是將這個情節作為自己文章的主體,延展寫出另一個故事。三是對原著人物設定、場景進行改變,比如說將諸葛亮置身于現代環境中描寫,在‘移植’的過程中,他的名字和運籌帷幄能力不變,但是可能將他變成某個公司的總裁。”張女士說。
張女士還告訴《法制日報》記者,很多同人小說寫手都是出于娛樂目的進行寫作。比如,某個寫手很喜歡某個劇或者其中的人物,那便按照自己的思路和意愿進行創作,寫完后發到論壇上與同道中人一起娛樂一下。
當然,也有的寫手寫作同人小說是為了蹭熱度、引關注。
“很多同人小說是連載在微博上的。最近《人民的名義》非常火,于是便出現了關于《人民的名義》的同人小說。這些寫手也不是為了賺錢,但是寫的東西有熱度,就會有粉絲去主頁互粉,這樣就把寫手的名氣造出來了。”張女士說,關于同人小說寫作,至今并沒有特別明確的法律規制,通常情況下法律風險也比較小。
不過,張女士說,如果是在文學網站上寫作同人小說,風險可能會大一些。“在固定平臺和網站進行寫作,如果寫得非常精彩,平臺編輯會聯系寫手,會有豐厚的稿酬。這種以賺錢為目的的推廣或者寫作,容易涉及侵權,法律風險比較大”。
“同人寫作可以,但是要把握尺度,過度‘移植’涉嫌抄襲。”張女士說。
編輯:梁霄
關鍵詞:法律 風險 抄襲 明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