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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住院墜床致死 24小時護工該擔多大責任?
80多歲的羅老太太住院治療髖關節疼痛,就在出院前一天卻意外墜床,兩個多月后不治身亡。子女們無法接受老人在請了24小時護工的情況下還遭遇不測,而護工公司卻說老人是沒叫護工自行下床導致事故。事發凌晨,沒有旁證,關鍵事實無法查清。最終西城法院判定護工公司無法證明自己對高齡老人盡到審慎義務,承擔賠償責任。此案也給護理行業敲響警鐘。
請了24小時護工還出意外
83歲的羅老太太右髖關節一直不舒服,疼了一年多才去北京健宮醫院看看。醫生診斷為右髖周軟組織慢性損傷、雙髖關節重度骨性關節炎等。住院當天,羅老太太的子女就在醫院給母親請了一個24小時護工,并與護工所屬的公司簽訂了合同。
治療了幾天,疼痛有所好轉,醫生表示再過兩天就可以出院了。可沒想到,就在出院前一天,意外發生了。
事發時正值凌晨,羅老太太的護工自稱在老人身邊睡覺,突然聽到響聲。醒來一看,發現老太太已經呈“頭朝下,腳在床上”的狀態,頭部未著地懸著。護工趕緊叫來醫生救治。
醫生檢查發現,羅老太太左眶周及額顳部腫脹、淤血,四肢活動受限,無意識障礙,大小便失禁,診斷為頸脊髓中央型損傷,且高位截癱。
老人年事已高,本就有高血壓及心腦血管疾病,在救治期間,又相繼發生腦梗塞和肺部感染。兩個半月后,羅老太太經搶救無效,終因心力衰竭死亡。
老人的子女們說,母親來醫院前,身體和精神狀況都不錯,還能忙里忙外做飯呢,就來治個關節病,誰承想卻在醫院里丟了性命。更讓他們難以接受的是,老人居然在請了24小時護工看護的情況下墜床。
協商無果后,老人的四個子女起訴健宮醫院和提供護工服務的公司,索賠醫療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撫慰金等共計37萬余元。
護工公司拿出協議說無責任
該如何解釋老人在護工24小時看護下發生墜床意外?
護工公司表示,護工睡覺之前已經將床擋搖起,而羅老太太墜床時,床擋被她自己搖下來了。也就是說,羅老太太是在沒有叫護工的情況下,自己起床發生的意外。
公司拿出當初和家屬簽訂的護工協議說,羅老太太入院時是神志清醒的,協議里面明確約定,患者神志清醒時發生的墜床、跌倒等各種意外,由患方承擔完全責任。患者不聽護工勸阻或陪護期間不叫護工陪同私自進行起居活動引發的意外事故,乙方免除責任。
如何證明羅老太太自行下床?顯然只聽護工的一面之詞是不行的,公司還拿出事發后的醫院病歷,其中記載著,羅老太太“未呼叫陪護人員的情況下下床如廁導致墜床。”公司堅稱,根據協議約定,公司不承擔責任。
編輯:梁霄
關鍵詞:老人 住院 護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