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年,“水十條”“土十條”相繼出臺,對污染防治提出了新要求。管住污染源是環境治理的重要一環,分散的危廢同樣得管起來。在這樣的形勢下,很多有識之士呼吁,對過期藥管理的規定要統一加嚴。
對此,環保部土壤司化學品處有關負責人表示,環保部已有此打算,下一步,將配合食品藥品監管局、衛生計生委等相關部門,盡快建立全國統一的過期藥品回收機制,完善相關法規,切實保障人體健康和環境安全。
編輯:梁霄
關鍵詞:過期藥 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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