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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群:我只是一名司法工作者 救人是我應該做的事
精研業務
他在攻堅克難中書寫擔當
員額制改革后,擔任行政工作的陳群不再進入法官序列。盡管已不再辦案,但曾經的法官歲月總是讓陳群記憶猶新。作為曾經的審判人員,陳群辦理的案件無一改判和發回重審、無一上訪,受到群眾的廣泛稱贊。
1989年8月,陳群畢業分配到政和縣人民法院。第二年,被安排到東平人民法庭工作。
范屯村的一起茶山糾紛法律關系比較復雜,雙方當事人多且對抗激烈,是群體性案件,當地村委會、司法所多次調解無果而終。
“小陳,這個案子你來試試。”副庭長吳盛金給新人壓擔子,陳群欣然接受。
陳群決定先從熟悉山場開始,他抽空就到涉案的茶山轉悠。他自己不抽煙,卻經常分給山上的老農煙抽,跟他們聊天,請教他們關于山場的知識。業余時間,陳群開始鉆研林業政策,將相關政策爛熟于胸。緊接著,他一次又一次往當事人家里跑,了解他們的情況,傾聽他們的訴求。待時機成熟,陳群召集雙方當事人在涉訴茶山開展調解。
調解現場,當地圍觀的村民一開始覺得很奇怪,為什么范某跟葉某兩個老死不相往來的冤家會心平氣和地聚在一起,聽一個二十出頭的、戴著眼鏡、斯斯文文的小伙子講解。而再聽下去,村民們發現,就是這個二十出頭的小伙子跟大家講法律、講政策、講鄉誼、分析案情、提出調解方案,他對涉訴茶山的每一條溝,每一道坎,比他們這些當地的農民還熟悉,他對林業政策的了解比一些林業工作者還熟,他對人情世故、鄉規民約的了解比他們透徹,聽著,聽著,不單單是范某和葉某,就連他們聽了都入了神。村民們不得不對這個滿臉書生氣息的年輕人刮目相看。
該案雖然以判決結案,但雙方當事人都很信服,沒有上訴。
這起在當地影響較大的案子得到圓滿解決后,法官們再到范屯村辦案時,村民都會邀請他們到家里喝茶。
1995年冬,政和縣科技發展公司訴浙江金華副食品公司合同糾紛,政和縣科技發展公司申請訴前財產保全。
金華公司在山東省膠州市有一家茶葉門市部,當時交通極其不便,陳群一行輾轉幾日到達膠州。為了查明該門市部的實際情況,陳群一行就喬裝在市場上購買數種茶葉作為樣品,到門市部要求大量購買,老板見生意上門,便立即將其帶往藏匿茶葉的倉庫,確定了貨物的藏匿地點,在店老板開倉的第一時間便對貨物進行了查扣。
這時,陳群出現水土不服,上吐下瀉不得不去醫院,醫生建議他住院治療。陳群急了:“我可以耽擱,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耽擱不得。”
“我們一行只有四人,我不能掉隊,當事人還在后面跟蹤,多一個人多一份力量。這車茶葉無論如何要盡早運回政和。”陳群說。剛打完針,他不顧醫生的建議轉身就跑了,一頭扎進了案件當中。
1996年11月,陳群辦理一起追償預付款糾紛案件。被告葉某是一名私企業主,在當地有一定影響力。他通過各種渠道給陳群施加壓力,甚至給陳群正在懷孕的妻子打恐嚇電話,希望陳群能夠“識時務”。盡管擔心妻子的安危,但陳群沒有退縮,頂住壓力,最后依法判決葉某敗訴。事后,陳群坦然地說:“只要判得公正,沒有什么好怕的。”
編輯:梁霄
關鍵詞:陳群 救人 司法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