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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中介店員偽造交易 騙取買家80余萬放貸揮霍
庭審現場。
曾幫忙買過一套房子,取得了買家的信任,南京某知名地產中介一店員虛構房屋買賣,找人冒充賣家,騙了買家80余萬元。在此過程中,該店員已經被中介除名,但仍以店員身份繼續行騙直至案發。昨天,南京鼓樓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案件未當庭判決,將擇日宣判。
通訊員 鼓研 揚子晚報全媒體記者 羅雙江 文/攝
業務員的歪腦筋
剛過而立之年的張某此前是南京某知名房產中介員工,工作表現不錯,還曾經擔任過這家中介在雨花臺區某門店的店長。但是,張某并沒有把自己的能力全部投入到工作中。
張某羨慕別人放高利貸掙錢,但手上又沒有那么多資金。想來想去,張某打起了以前的老客戶的主意。張某曾經幫一個叫劉宇(化名)的客戶買過一套房子,因此建立起了信任。去年7月,張某找到劉宇,說附近萬科某小區有套房子很不錯,70多平方米的房子總價只要145萬元,比市場價要低30萬,邀請劉宇來看房。
虛構房產交易蒙騙客戶
當時,這套房子確實掛在該中介公司出售,而且鑰匙也放在中介公司保管,方便隨時看房。但張某從一開始就沒準備真的促成這筆交易,他的目的是從劉宇手里拿錢。
看完房后劉宇很滿意,決定要買。之后,張某找來朋友陳某冒充房主,讓劉宇在《委托支付定金協議書》上簽了字,交了10萬元定金,另向張某支付近3萬元中介費。
然而,陳某拿到了10萬元后,只給了張某5萬元,張某覺得陳某太不靠譜,不能再找他幫忙。8月份,張某又找到牌友江某某幫忙。在一家KTV里,江某某幾杯酒下肚,答應提供自己的身份證照片給張某,并答應幫助張某冒充房主去簽合同。之后,張某用江某某的照片辦了假身份證、房產證、土地證,并帶著江某某在邁皋橋附近一家餐廳與劉宇見了面。劉宇很痛快地簽了合同。
那么問題來了,如果中介員工都像張某這么干,豈不是非常危險,中介對此難道沒有一點預防措施?庭審顯示,中介實際上有規定,無論是拿鑰匙帶客戶看房,還是領用空白合同,都要經過登記。但張某在做這幾件事時,根本就沒有履行任何登記手續。
簽了合同之后,劉宇付了40萬房屋解押款給張某,張某轉了1萬給江某某當好處費。
或面臨十年以上刑罰
2016年8月底,張某因長期病假未獲批準,被某中介公司除名。當年12月,張某繼續以中介公司工作人員身份,騙取劉宇購房款30萬元。最后劉宇母親覺得不太對,找到中介,被告知根本沒有這份合同,頓時慌了神。隨后中介向警方報案。
在接受警方調查后,張某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為,稱錢一部分被自己放了高利貸,另一部分則被自己揮霍。警方隨后又將江某某抓獲。
在昨天的法庭上,張某和江某某都對自己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檢方根據相關量刑標準,建議對張某在十年六個月至十一年三個月量刑,對江某某在六年六個月至七年六個月量刑。
編輯:薛曉鈺
關鍵詞:房產中介 偽造交易 詐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