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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中紀委當典型,這只上海老虎干了啥?
(法制晚報記者張瑩編輯岳三猛)落馬85天后,上海市人民檢察院原檢察長陳旭在今天被開除黨籍,取消退休待遇,并以涉嫌受賄罪移送司法。
對于這個上海第二虎、政法“首虎”,法晚·觀海解局記者注意到,中紀委在通報中稱其是“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的典型”,而這個提法首次用在省部級及以上落馬官員上。
(上海政法首虎陳旭)
中紀委將陳旭視為“典型”
3月1日上午,卸任檢察長職務的陳旭以上海市法學會會長的身份參加了一個揭牌儀式。晚7時,中紀委官網就公布了他因涉嫌嚴重違紀而接受組織審查的消息。
今天,中紀委通報稱,陳旭存在5方面的違紀情況:
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作為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違規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大搞以案謀私,嚴重損害司法公信力,對抗組織審查,長期搞迷信活動;
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出入私人會所,接受他人安排的旅游和打高爾夫球活動;
違反組織紀律,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
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品、禮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親屬收受財物,違規從事營利活動;
違反生活紀律。
(陳旭曾晉謁黃帝陵)
其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影響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通報稱,陳旭嚴重損害司法公信力和社會公平正義,性質惡劣、影響極壞,系黨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的典型。決定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取消退休待遇,并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中紀委 典型 上海老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