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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個月12只“大老虎”被判刑 創十八大以來之最
據微信公眾號“觀海解局”(ID:guanhaijieju)5月31日消息,5月的最后一天,“打虎”按下快進鍵,6只大老虎落判。其中3人受賄過億被判無期,另外3人獲刑6至15年不等。
觀海解局記者梳理發現,一天之內6名貪官獲刑,創下十八大以來之最。緊隨其后的是今年4月28日,有3人落判。而且,5月也因有多達12名大老虎領刑,力壓去年12月(11人)和11月(10人),成為十八大以來的最牛“打虎月”。
(王保安)
5月共有12只老虎獲刑
5月31日,接連6只受審大老虎一審宣判,其中寧波市原市長盧子躍、國家統計局原局長王保安、洛陽市委原書記陳雪楓受賄均超過1億元,三人被判無期。
經珠海中院審理查明,1999年至2016年,盧子躍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土地審批、銀行貸款、公司上市、職務晉升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其特定關系人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47881221億元。
在張家口中院,國家統計局原局長王保安利用其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彩票銷售、貸款申請、項目審批、土地開發以及工作招錄、職務調整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53億余元。
(陳雪楓)
在荊州中院,河南省委原常委陳雪楓直接或通過特定關系人非法收受相關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25億余元。
另有四川省原副省長李成云獲刑16年,武鋼原董事長鄧崎琳獲刑15年,中國電信原董事長常小兵獲刑6年,而他們的罪名皆為受賄罪。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1個月 12只“大老虎” 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