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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治醫學院受賄"夫妻店":院長好基建 從中撈油水
“這倆人雖然被抓了,但關系網還在”
山西省委專項巡視組曾在2015年的通報中直指長治醫學院“紀委監督責任落實不力,助長了個別領導獨斷專行,形成了‘家天下’;機構多,職數設置混亂,超職數配備干部”。
早在2015年9月,王庸晉就因涉嫌受賄罪被山西省人民檢察院指定居所監視居住,并由臨汾市公安局異地出警執行。
在王庸晉夫婦被帶走調查的半個月前,長治醫學院附屬和平醫院副院長宋志超被帶走談話,事后被立案調查。據一位已退休醫院職工稱,宋志超分管人事、后勤、財務、基建等重要工作。王、魏兩人被帶走調查后,長治醫學院曾有數十名職工被要求前往配合調查。
在開庭審理王庸晉受賄案的2016年9月,長治醫學院的教職工仍不敢在公共場合討論此事。起訴書中稱有多達52人因招聘錄取、提拔任用等事項向王庸晉行賄,“這倆人雖然被抓了,但關系網還在,不知道哪里會有眼睛盯著你,大家還是不敢說。”前述知情人士感嘆。
與此同時,與長治醫學院有關的一樁疑點頗多的“受賄案”再度進入當地人視線(本報2012年8月9日6版報道《長治:一起疑云重重的“受賄”案》)。2011年4月20日,長治醫學院附屬和平醫院檢驗科原主任段滿樂因被指控犯有受賄罪、國有事業單位人員失職罪,被山西省長治市城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0年。
段滿樂被指控利用職務之便,在檢驗科使用試劑上,長期為宋某銷售試劑謀取利益,“先后9次非法收受宋某為感謝其幫助所送的人民幣12.5萬元”。段滿樂始終否認曾收受宋某禮金,并上訴至長治市中級人民法院。但長治中院二審裁定維持原判。
不過,已退休的長治中級人民法院原院長郭玉川始終堅持為段滿樂伸冤。
郭玉川表示,段滿樂并非受賄罪的適格主體,原審法院適用法律錯誤。段作為長治醫學院附屬和平醫院檢驗科主任,職責并不是負責采購醫藥產品,而僅僅是把檢驗科需要的試劑數量、品名等提供給設備科,負責采購所有試劑及消耗品的其實是與檢驗科同級的設備科,“這個罪名顯然是強加給他的!”
據知情人士透露,段滿樂在任職和平醫院檢驗科主任期間,曾與王庸晉夫婦有過公開沖突。
2012年,段滿樂家屬向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遞交了刑事再審申請書,并被受理。然而5年過去了,該案的再審程序仍未啟動。(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 何林璘 來源:中國青年報)
編輯:梁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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