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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防治校園欺凌強調教育懲戒 如何有力不越界?
北京教委出臺防治校園欺凌意見強調教育懲戒引關注
教育懲戒如何做到有力不越界
教育懲戒權說到底不是教師需要,而是學生需要。換句話說,懲戒權并不是給了教師什么權力,而是給學生正常成長以保障。
教育懲戒權應該是一個系統(tǒng)工程,絕對不是一句“教師可以適當懲戒學生”就可以解決的。在內容上應該有一個“度”的問題,什么程度的錯誤應該受到什么程度的懲戒,要有一個明確的界定。同時,對學生進行批評、懲戒以及處分,都必須有合法的程序
□ 本報記者 杜 曉
□ 本報實習生 涂陳昊
近日,北京市教委公布的《關于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的實施意見》要求,各區(qū)、各中小學要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依法依規(guī)及時有效處置學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建立健全應對突發(fā)校園欺凌和暴力事件的應急處置機制。
北京市教委公布的“意見”中還提到,將采取多種措施強調教育懲戒威懾作用。這一關于“教育懲戒”的提法引起社會高度關注。
為什么需要教育懲戒權
去年4月,在安徽省亳州市蒙城縣一所中學的課堂上,有學生拒交試卷,不僅“出口成臟”還拿板凳砸老師。
此事發(fā)生之后,山東省臨沂市蘭山區(qū)教育體育局教研員王維審數年前寫的一篇文章《當教育只剩下縱容》,在微信朋友圈走紅,被頻繁轉發(fā)。
王維審在文中寫道:“遠古有記載:‘舜耕地,牛不走道,舜鞭己不責牛。’牛不走道,舜為什么要鞭己不責牛?這說明了什么?我們應該怎么理解他當時的心情?很多人根據現代人的觀念這樣解釋:牛不走正確的路,是因為人沒有引導好,牛自己是不知道的,所以不應該責罰牛,應該追究自己的責任。并更進一步強加給現代的教育,以此來要求老師們仿效古人,對那些問題學生要反思自己,絕對不能把責任放在學生身上……當錯在學生、老師連生命權益都得不到保障的時候,這些一味指責教育者的專家是否想到,一味的放任,一味的包容,將會培養(yǎng)出怎樣的學生?這種宗教信徒式的寬容、忍辱負重難道就是教育的底線嗎?”
編輯:梁霄
關鍵詞:北京 防治 校園 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