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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刻理解“以人民為中心”的題中之義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不是一個抽象的、玄奧的概念,不能只停留在口頭上、止步于思想環節,而要體現在經濟社會發展各個環節。要堅持人民主體地位,順應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斷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做到發展為了人民、發展依靠人民、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這明確了“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涵蓋的三個方面,分別回答了發展的根本目的、根本動力和根本價值問題。
發展為了人民
發展的根本目的是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實現共同富裕。“以人民為中心”,強調發展為了人民,主要體現在:其一,把是否給人民帶來利益作為發展成效的檢驗標準。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檢驗我們一切工作的成效,最終都要看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實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人民權益是否真正得到了保障,”這就要求我們把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為謀劃發展的基本準則,出規劃、作決策都要首先考慮是否符合人民群眾的利益。其二,讓人民在各方面擁有獲得感。習近平總書記認為,人民對幸福的期盼是多方面的,對物質和精神生活的需求和獲得感是具體的、多樣的,“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穩定的工作、更滿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會保障、更高水平的醫療衛生服務、更舒適的居住條件、更優美的環境,期盼孩子們能成長得更好、工作得更好、生活得更好”。因此,對民生問題,比如住房、人身安全、健康、環境,等等,都放在發展全局的重要位置,給予高度重視和關注。其三,把發展為了人民落到實處。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所說,“我們的重大工作和重大決策必須識民情、接地氣。要以人民群眾利益為重、以人民群眾期盼為念,真誠傾聽群眾呼聲,真實反映群眾愿望,真情關心群眾疾苦。要堅持工作重心下移,深入實際、深入基層、深入群眾,做到知民情、解民憂、紓民怨、暖民心,多干讓人民滿意的好事實事”。
發展依靠人民
人民是歷史的創造者。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充分調動人民積極性,始終是我們黨在革命、建設和改革中都能立于不敗之地的強大根基。改革開放30多年來,我們在理論和實踐上的突破和發展,無不源自最廣泛地調動人民群眾的積極性,從人民的實踐創造中汲取智慧和力量。
確保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必須尊重人民群眾的首創精神,相信和依靠群眾力量。一方面,要發揮人民的首創精神。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必須充分尊重人民所表達的意愿、所創造的經驗、所擁有的權利、所發揮的作用。”要通過落實新發展理念,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激發人民的活力,把各方面人才更好地使用起來,鼓勵基層群眾先行先試,大膽探索新路子,調動各方面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推動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加快發展。另一方面,要從人民群眾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堅持問政于民、問需于民、問計于民,廣泛聽取群眾意見,從人民群眾的實踐中總結經驗,動員和依靠全體人民積極支持和參與,共同擔負起推動發展的責任。
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生活在我們偉大祖國和偉大時代的中國人民,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機會,共同享有夢想成真的機會,共同享有同祖國和時代一起成長與進步的機會”。這里所強調的是,全體人民共同參與建設所取得的成果,要由全體人民共享,而不是少數人受益。
作為新發展理念之一的共享發展,最集中地體現了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落實共享發展理念,歸結起來是兩個層面的問題:一是充分調動人民群眾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舉全民之力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不斷把“蛋糕”做大。二是把不斷做大的“蛋糕”分好,讓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得到更充分體現,讓人民群眾有更多獲得感。習近平總書記提出:“以保障和改善民生為重點,發展各項社會事業,加大收入分配調節力度,打贏脫貧攻堅戰,保證人民平等參與、平等發展權利,使改革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朝著實現全體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標穩步邁進。”
總之,發展為了人民、發展依靠人民、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是相互聯系、相互支撐、相互促進、環環相扣的有機整體,體現了社會主義發展目的和發展手段的高度統一,出發點和落腳點的高度統一。
(作者單位: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
編輯:劉小源
關鍵詞:發展 人民 人民群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