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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前教育”需立法禁止
最近,成都市教育部門治理某知名教育培訓機構違規教學點,引起全國輿論關注。這家教育培訓機構一直以“超前教育”聞名,被質疑增加學生負擔,但培訓生意火爆。
需要注意的是,成都市的治理,針對的只是教學點沒有獲得辦學許可證,而并非針對其培訓內容。對于培訓機構的超前教育培訓,我國目前并沒有明確的法律禁止,因此,培訓機構進行超前學習培訓,教育監管部門監管無據。而家長和整個社會,當前對此也只有無奈地吐槽,以及隨之更加強烈的焦慮情緒;培訓機構則會把這種焦慮情緒再變為商機。據報道,原來只存在于小學階段的奧數培訓,現在已經面向幼兒園小班學生開設。
打一個不恰當的比方,在一家電影院里,大家本來好好坐著看電影,但現在第一排的人站了起來,卻沒有人叫其坐下;于是為了看電影,第二排的人也站起來;隨后,整個電影院的人都站了起來……痛苦地看完電影后,大家還慶幸自己站了起來,否則根本看不到熒幕;卻忘記了,在電影院看電影是有基本的規則的。
對于目前培訓機構開展的超前教育培訓,我國有必要通過立法予以明確禁止。不然,我國整個學前教育、義務教育的教學秩序,會被培訓機構的超前教學全部搞亂。當初我國培訓機構的出現,是針對跟不上學校學習的學生,因此,基本的定義是“補習”。但現今,其早已經超越“補習”的定義,而把正規的學校教育變為了“補習”。
培訓機構可以給學生提供個性化的學習輔導,但不能助長早學、超前學,早學、超前學是違背教育規律的。你能設想,一個班級所有學生都去報培訓班,開展超前學習,這樣的教育局面嗎?這樣的教育,對學生、家庭有什么好處?這還是差異化選擇嗎?嚴格說來,大規模、高強度的超前教育,是反教育、反常識,是功利與短視的,會給學生的成長帶來傷害。
我國目前已經對學校教育、幼兒園教育,提出明確的行政要求,不得進行超前教育。具體來說,就是幼兒園不得小學化,小學零起點教學。但是,這只是行政規定,且只對體制內的學校、幼兒園管用,而對進行教育培訓的社會培訓機構則并不管用。事實上,這一行政規定不但在體制內的學校、幼兒園遭遇執行難,在某種程度上反而加劇了培訓熱。因為,如果幼兒園按規定不提供小學化教育內容,家長們就會送孩子去培訓機構學習小學化內容,這會使得培訓機構的生意更加火爆,家庭的經濟負擔也更重。
怎么解決這一問題?從發達國家治理的經驗看,應立法明確0到6歲階段,所有幼兒園、早教機構,都不得對孩子進行小學化知識教育。也就是說,幼兒家長在社會的任何機構,都是不可能獲得小學化教育內容的,最多只有在家里由父母進行小學化知識教育。這就會極大程度緩解家長的焦慮,也讓學前教育去小學化變得可能。
教育培訓機構的存在,確實為學生提供了差異化選擇。但是,當教育培訓嚴重沖擊國家基本教育秩序時,就必須對其提供的教育培訓內容進行嚴格規范。根據我國目前的考試評價制度和義務教育不均衡情況,我國整個社會的教育觀,要擺脫唯分數論,還需要很長的時間。持續推進考試評價改革和學校辦學改革,這是一方面;但與此同時,也需要對教育培訓機構明顯沖擊教育秩序的超前教育做法,予以明確禁止。這就好比電影院,你可以把座位、環境搞得舒適一些,但是,卻不能縱容前排的人站起來看電影。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培訓 教育 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