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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四次督查均聚焦惠民生 已至少問責2500余人
再過二十天左右,國務院將派出督查組,分赴各地實地督查。
這已是本屆政府開展的第四次大督查,跟以往一樣,今年的大督查也遵循著“先發布通知,后派調查組”的慣例,這中間有一個多月的時間給各地區和各部門“自查”。
據國務院5月底的通知,今年的大督查將聚焦五個方面: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適度擴大總需求、推動新舊動能轉換、保障和改善民生和防范重點領域風險。
新京報記者注意到,每年的督查重點各有不同,但諸如“惠民生”等項目則是歷次大督查的“保留項目”,尤為值得關注的是,今年的督查首次將“防范重點領域風險”納入督查重點。
作為本屆政府開展的最后一次督查,此次督查將向哪些方面發力?督查之后的激勵和問責機制將如何進一步制度化?上述問題仍然值得進一步關注。
【重點】
四次督查均聚焦“惠民生”
5月底,國務院正式發布開展第四次大督查的通知,時間較去年督查通知發布的時間提前了近3個月。
通知指出,目前,一些地方、一些方面,仍然存在工作不落實、政策不落地、改革不深入、進展不平衡的現象,仍有一些干部庸政懶政怠政不作為,影響政策效力和改革紅利持續釋放。
督查是抓落實、促發展的“利器”,通知要求,圍繞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部署和《政府工作報告》提出的任務要求,切實發揮督查“利器”的作用。
7月中旬,國務院將派出督查組,對重要經濟指標排名靠后、重點工作任務進度滯后、有關問題相對集中的部分地區進行實地督查。
記者梳理本屆政府四次督查的重點內容可以看出,每次督查的重點都有所不同,不過,有些事項每次都在督查之列。
國家行政學院政治學部副主任、教授孫曉莉對記者表示,穩增長,調結構,促改革,惠民生等是四次大督查都涉及到的重點內容。
中國人民大學副校長、國家發展與戰略研究院執行院長劉元春表示,穩增長中有很多工程項目的落實情況,比如從2014年三季度就出臺穩增長系列項目包,這些項目是分期限的,到底落實如何需要動態監測;促改革中最重要的是供給側機構性改革,今年擴容將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房地產問題都納入進來,之后會有很多新項目和內容舉措需要進行督查,來強化改革落實的情況,防止改革出現“最后一公里”的現象。惠民生也是一樣,比如精準扶貧的問題,到2020年這一期間都需要進行持續性的監測和督查。所以這些核心的內容都會持續在督查的范圍中。
作為本屆政府最后一次督查,此次督查除了督查改革、民生等重要問題之外,記者注意到,防范重點領域風險首次成為督查重點。
防范重點領域風險是今年督查五方面重點內容的最后一項,具體涉及多個方面,包括防范化解不良資產風險,穩妥推進地方政府存量債務置換,防范、處置和打擊非法集資情況,開展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等情況,規范企業走出去投資經營行為等情況。
劉元春表示,中央越來越重視防控風險隱患,去年7月,中央政治局會議提出,要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隱患、抑制資產泡沫,從去年三四季度到今年上半年,金融領域整頓成為核心,尤其是債務風險等問題。因此,把防范重點領域風險納入大督查范圍內,增強監管的力度,強化政策落地的力度,這是必然的。“這是進一步工作的重點,中國經濟發展到目前階段必須邁過金融風險和監管改革的坎。”
【督查】
國務院共派出39個督查組
經過4年的推進,國務院大督查不斷完善制度化建設,已經成為一項常態化工作。
記者梳理發現,在督查方式上,大督查主要采取各地先自查、國務院督查組實地督查、督查期間征詢社會意見、督查之后進行激勵或問責。據公開報道,在督查組的組成上,主要由部級領導干部擔任督查組組長。
督查的地區和督查力量逐步擴大和壯大。第一次大督查國務院派出8個督查組,赴27個部門和單位及16個省份督查;第二次大督查時,督查組增至11個,督查范圍擴大到35個部門和單位及18個省份;第三次大督查,有20個督查組,督查3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以及國務院有關部門,首次實現省(區、市)全覆蓋,督查的隊伍規模是歷來最大。
在推動大督查的同時,為了保證督查取得實效,不斷探索新舉措。2014年,6月25日至7月5日,國務院派出8個督查組分赴各地各部門。在第二次督查的同時,國家行政學院、全國工商聯、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和中國科學院開展了第三方評估。這是國務院對政策落實情況進行督查的同時首次引入第三方評估。
8月27日舉行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將第三方評估制度化,強調對此次第三方評估發現的問題,相關部門要落實責任、抓緊整改,使政策落實成為一場“接力賽”,確保其“抵達終點”,讓群眾得到更多實惠。
【問責】
三次督查共問責2500余人
自2014年6月第一次大督查啟動以來,表揚獎勵典型做法、問責對于“考試較差”的地方會進行問責已逐步成為常態。
據公開信息梳理,在已經開展的三次大督查中,有關方面針對重大項目建設拖期、財政資金沉淀、土地閑置、保障房空置、涉企亂收費以及套取挪用侵占扶貧、醫保資金等政策落實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共問責和處理了2500余名責任人。
在問責的同時,國務院辦公廳對落實有關政策措施成效明顯的進行予以通報表揚,迄今被表揚的地方有200余個。
其中在去年2月份,國辦曾下發通知,對在2015年第二次大督查中落實有關政策措施成效較明顯的20個市(州)、20個縣(市、區)給予表揚,在2016年對這些地區實行“免督查”,并采取相應措施予以激勵。
“本屆政府督查頻率比較高,涉及范圍比較大,督查密度也比較大,這與目前新常態時期面臨的問題是密切相關的。”劉元春說。
他介紹,督查是中國政府傳統的管理模式,比如項目督查等,現在經濟進入新常態,傳統的政策實施的微觀基礎發生一些變化,政策實施出現了一些失靈失效的問題,督查就顯得更為重要。
“縱觀本屆政府2014年來的幾次大督查,既一脈相承,又不斷創新。”國家行政學院政治學部副主任、教授孫曉莉表示,一脈相承主要體現在幾次大督查都是針對年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以及《政府工作報告》落實執行情況進行的,都是為了更好地推動經濟社會發展,是新一屆中央踏石留印,抓鐵有痕精神的體現。
“不斷創新主要體現在根據當前中心工作適時調整督查重點。”她說,此次大督查將防范重點領域風險作為重要督查內容,體現出很強的現實針對性。抓住主要矛盾,集中精力進行督查,這是保障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不走樣,能落地生根的重要工作方法。
編輯:薛曉鈺
關鍵詞:國務院 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