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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首勝! 男子狀告單位艾滋病歧視后勝訴
阿明贏了。
站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原告席上,這個結果讓他有些驚訝。被告是他的原雇主,廣州的一家事業單位。在此之前,他先后輸掉了勞動仲裁和一審判決,那時他幾乎已經相信了父母反復勸他的,“民告官就等于以卵擊石”。
這是廣東省第一例“艾滋病就業歧視案”,也是國內第一起用人單位以勞動者感染艾滋病病毒為由侵犯勞動者權益敗訴的案件。
阿明從沒想過自己有一天會走進法庭,事實上,打官司是他做過的“最招搖”的事。從小到大,他很少跟人發生沖突。他性格沉穩,說話時通常保持著平和的語調,就算生氣也很少直接表現出來。
他是家長眼中的好孩子,老師眼中的好學生,在眾望所歸中考入了國內一所名牌大學。畢業后相當長一段時間內,他還是老板眼中的好員工。
他看起來也確實如此,穿著領口卷邊的T恤,褲子也已被磨得褪色。他工作認真,作息規律,有些“宅”。在廣州這樣的大城市,他是擁擠人群里最普通的一個,毫不起眼。
2015年11月的一天,他所有的“平凡”和“優秀”都在一夜間過去了。在單位組織的事業編制招聘體檢中,他被檢測出HIV抗體陽性,成為一個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往后的日子里,這幾乎成了他唯一的身份。
他因此被單位要求“離崗休息”。盡管他多次向領導說明自己“在工作上完全是一個常人”,也舉出各種科普知識,證明自己在工作中完全可以杜絕病毒傳播,不需要“隔離治療”,但總被領導“好心”地勸回。
他用過很多方式去維權。最后,他選擇了打官司這條“唯一能走的路”,然后在被不斷受傷害中“越走越堅定”。
一
阿明2012年大學畢業后就進入了原單位,那是廣州一家食品檢測機構。對他來說,這幾乎是最理想的工作。他規劃好了自己的職業道路,如果不出意外,“會在這里一輩子,安心做科研”。
他感覺自己進步很快,“領導也很器重”。單位的環境也讓他覺得很輕松,在他的印象中,“領導就像個大家長,比較和藹,也愿意親近員工,威嚴中帶著一些溫暖和關心”。
機會也來得很快。2015年10月,阿明等來了一次事業編制招聘考試,報考了原單位的原崗位。這是他職業規劃中的重要一步,“科研工作最好有一個編制保障以后的生活”。
筆試和面試都很順利,在30多名競爭者中,他的總分是第一名,一只腳踏進了期待已久的編制。
緊接著是入職體檢,他去醫院做了一些常規的檢查,測身高,做胸透,然后抽血。他并沒有把這道“例行公事”的程序放在心上,從醫院出來后,他就回家等待著那個“已經在路上”的聘用通知。
幾天后,他確實等來了通知。只不過電話里,領導通知他體檢不合格,“需要復檢”。這條始料未及的通知很快沖淡了他的喜悅,他甚至隱約感到了一絲恐懼——因為自己之前發生的不安全性行為,他想到了那個從不敢想象的東西:艾滋病病毒。
復檢是在一個領導的陪同下去的。雖然已經有些準備,但當看到體檢表格上“HIV篩選”這幾個字時,這個“遇事從不慌亂”的年輕人還是一下怔住了。
“當時完全蒙了,感覺整個世界都沒了聲音,甚至都有點走不好路。”直到現在,那種“天塌下來”的感覺依然讓阿明記憶猶新。
那時他和不少人一樣,以為感染了艾滋病病毒就是得了絕癥,“活不了幾年了”。
開始幾天,他整夜睡不著覺,就在網上查找關于艾滋病的信息。了解的多了,他也慢慢接受了自己被感染的現實。等到他去疾控中心領確診證明,以一名感染者身份登記時,已經“比較平靜了”。
大多數時候,他都和一個健康人沒有任何差別。在藥物的幫助下,他已經學會了和體內那些含量極低的病毒和平共處。除了避開那些特殊的傳染途徑,對他來說,感染后的生活與以往最大的不同,不過是每天晚上10點要定時口服的3粒藥片。
可他剛剛適應“新的自己”,就被領導請進了辦公室。在那幾個和善的面孔前,他一開始甚至有信心說服他們,“告訴他們我很安全,大家也會很安全”。
他搬出的世界衛生組織和國家衛計委關于艾滋病防治的知識,領導根本就沒聽進去,只是堅定地告訴他,“工資照發,你要回家好好養病。”
他還記得有位領導一本正經地為他指明了一條出路:“像你這樣的,以后出去擺個地攤也可以生存。”
阿明又列出很多法規來證明,單位要求自己“離崗休息”是違法行為。可對方也拿出一項早已準備好的法規,1991年發布的《傳染病防治法實施辦法》(下稱《實施辦法》)上面寫明:艾滋病病人或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要“隔離治療”,直至“醫療保健機構證明其不具有傳染性時,方可恢復工作”。
白紙黑字的規定讓阿明沒法再有任何辯解的余地。那次談話后,他被拒之于單位的大門之外。
他想不明白,為什么有些法律明文規定要保障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合法權益,有些法規又對他們“特別照顧”。他用了近兩周的時間,每天都在網上搜集資料。
“查閱很多新聞報道和法律法規,很多資料的時間跨度都比較長。”那段時間,只要是下班或者周末,他都會把自己關在屋子里對著電腦。
最后他用3天寫了一封自認為“有理有節”的建議書,分別寄給了人社部和國家衛計委。他相信,自己的建議理由充分,“應該能得到一些有意義的回復”。
兩個星期后,他收到了國家衛計委的回信。上面寫著:“您來信提出的意見、建議對我們改進工作很有幫助,原信已做留存參閱……”回信客氣地告訴他,不屬衛生計生部門工作職能的問題。
他相信,這是“上書”失敗了。
他又去單位交涉了幾次。幾乎每去一次,都會讓他堅定一次要“死磕到底”的決心。
有一次,一個領導很不客氣地對他說:“像你這種情況,在別的單位都是賠錢走人。”
另外一次,一個領導遞給他一份“離崗休息”通知,他看到上面第一行字就是“經雙方協議……”阿明剛剛表示質疑,對方就很快從兜里拿出了另一份通知給他,這一份里沒有了開頭的那句話。
“他們就是讓我走也得走,不走也得走。”單位的做法讓阿明有些憤怒,在數次與領導的交涉中,他對他們的感情和信任也逐漸瓦解。
他被“離崗休息”后,一些同事發信息問他怎么不來上班了,他都不敢回復。很多都是他要好的朋友,他不知道怎么跟他們解釋。
他開始加入一些感染者的互助組織,在那里他認識了廣州“同志平等權益促進會”的負責人彭燕輝。兩人溝通后,很快找到了另一條維權道路:起訴。
二
彭燕輝和阿明第一次見面約在了肯德基。彭燕輝還記得,阿明不像其他求助者,在公開場合他沒有刻意壓低聲調,也不會在談話中左顧右盼。
“他眼神很堅定,邏輯也很清晰。”彭燕輝對阿明的第一印象很深刻,“他做過很多功課,一看就是很認真對待這個案子的樣子。”
彭燕輝見過很多因為被發現感染艾滋病病毒,在就業上受到不公正待遇的人。但他們絕大多數都選擇了沉默離開。對他們來說,自卑,對隱私公開的恐懼,對訴訟缺乏信心,都讓他們和維權間保持著“安全”距離。更多時候,他們寧愿生活在陰影里,只要不被發現自己不愿被看到的一面。
他認識一個在大學教法學的教師,因為感染了艾滋病病毒,被學校開除。他清楚學校這么做是違法,但還是默默接受了這個結果,然后再去另外一所學校,祈禱著體檢來得慢一點。
彭燕輝清楚,國內有著同樣遭遇的感染者成千上萬。但自從2010年我國出現第一例艾滋病就業歧視訴訟后,迄今類似案件不足10起。這為數不多的幾起案件多以感染者敗訴收尾,剩下的要么調解,要么干脆直接不予立案。此前唯一一起判決感染者勝訴的案件,也只是以普通的勞動合同糾紛結案,法院沒有支持原告因感染艾滋病病毒而被侵權的訴求。
阿明的決定讓他成為廣東省首例艾滋病就業歧視案的當事人。在互助群里,有人鼓勵他,“你很勇敢,我們永遠支持你。”也有不少人說一些喪氣的話,“自己得了病還拋頭露面”,“告也告不贏”。
與律師邱恒榆見面后,阿明更加確信了自己被違法侵權的事實。
用人單位要求阿明“離崗休息”的唯一依據是《實施辦法》第十八條,而這一辦法是原衛生部依據《傳染病防治法》制定的。在2004年《傳染病防治法》修訂后,就將艾滋病排除在“需要采取預防、控制措施”的“甲類傳染病”外。
在2004年修法的草案說明里,也明確了“將原來按照甲類傳染病管理的艾滋病改為按照一般乙類傳染病管理”。這意味著,現行的《傳染病防治法》里,艾滋病和乙肝屬于同一種管理方式。
“《實施辦法》與上位法《傳染病防治法》相抵觸,所以不能適用,這對于一個合格的法律人而言是個顯而易見的結論。”邱恒榆在一審的上訴書中寫道。
2016年4月,阿明先申請了勞動仲裁,但他的意見沒被采納,仲裁結果“幾乎是按照用人單位的陳述寫的”。
“雖然有輸掉的心理準備,但是沒想到輸得這么徹底。”阿明笑笑說,這次仲裁結果讓他有些后怕,“這么明顯的法律適用問題都不考慮,那作出什么樣的裁決都有可能了。”
打擊不僅于此。案子遞到廣州市白云區人民法院后,法院雖然支持了他們“艾滋病感染者不應被隔離治療”的訴求,但卻認定單位要求阿明“離崗休息,工資福利照發”屬于“企業內部管理事項”,以沒有侵害勞動者權利為由,判決阿明敗訴。這是今年2月24日的事情。
連續兩次失敗也讓阿明開始懷疑自己的堅持,他幾乎就要相信自己會像之前的那些判例一樣了。
如今再回憶起這漫長的訴訟,他也說不清自己走下去的驅動力究竟是什么。有時在互助活動里,看到“沉默的大多數”,他忽然想為那些同命人發聲。有時看到律師和支持者認真的樣子,他又會覺得自己在被推著走。
不管動力來自哪里,他都確信一點,如果家人反對,這條路他半步都走不出。
阿明是在被“離崗休息”后的那個寒假,把感染的事情告訴父母的。
那是他回家后的第二天,他把父母叫到身邊,說要告訴他們一件事。
“我得了艾滋病。”說出這句話時,他很平靜。
氣氛瞬間陷入一片死寂里,父母沒有哭泣,沒有歇斯底里,只是各自低著頭不說話。他本來已經準備好了迎接一陣狂風暴雨,但父母只是心疼地安慰他:“既然得了病,就好好治療。”
有時候,爸爸或媽媽會忍不住抱怨一句“你怎么會得這個病?”可往往話沒說完,另外一人就會打斷這個問句,小心地瞟向兒子,“講這個干嗎?”
父母并不支持他起訴原單位的做法,但也只是每次打電話時問下訴訟的進展,然后就不再說什么。
“他們害怕影響我跟單位續約,另外他們擔心這個太浪費精力,必輸的官司會打擊到我。”阿明停頓了一下說,“他們是情感上支持我,理性上反對我。”
但對他來說,這樣的支持已經是他往前走的巨大動力了。他曾去廣州的傳染病醫院做過志愿者,在那里他見到過感染艾滋病病毒后被父母拋棄的病友,“扔下兩千塊錢,就再也不見了。”
彭燕輝告訴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很多父母都接受不了子女感染上艾滋病病毒的事實。有人把孩子隔絕開,有人干脆把孩子關起來。
“本來感染者就比較絕望、自卑,心理很脆弱,家人如果再不支持,很多就成孤魂野鬼了。”在接觸不少感染者后,彭燕輝說他見識了太多悲劇。
三
二審開庭前,律師邱恒榆接到法官通知,要開庭審理這個案子。這讓他隱約看到了勝訴的希望。
編輯:秦云
關鍵詞:狀告單位 艾滋病歧視 勝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