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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網疏而不漏 主審法官終于見到逃亡19年案犯
李永京法官宣判后對徐某進行法庭教育
殺人潛逃19年后,徐某終于受到了應有的懲罰。今天上午,徐某一審被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9年。巧合的是,本案的主審法官,與19年前審理徐某同案犯的法官,是同一個人。
因被毆打 四青年憤而殺人
1996年,當時年僅16歲的徐某從老家只身前來北京一家服裝廠打工。在工廠,他結識了范某、楊某和許某,并一直借住在楊某家中。
由于生活開銷大,剛生活了一周,徐某從家里帶來的錢便用完了。這時,楊某、范某便開始教他盜竊自行車的方法,并限制了他的自由,如果徐某盜竊不成,回來便要挨打。
陳力(化名)和楊某早就相識,時常到楊某家中索債。1997年4月的一天,陳力在索債時打傷了許某,還掏出匕首逼問徐某盜竊的情況,并用啤酒瓶毆打徐某。突然,楊某拿出一根布條,從后邊勒住了陳力的脖子。
“當時楊某威脅我,說我不動手就把我弄死。”徐某說,他挨打后既害怕又氣憤,加上被楊某脅迫,徐某便接過布條的一端,和許某合力殺害了陳力。
發現陳力死亡后,三人害怕殺人行為敗露,便叫上范某一起,將陳力的尸體掩埋。
案發后不久,楊某、許某、范某就被警方抓獲,但由于無人知道徐某的確切姓名,他順利逃回老家,托人修改了戶口,并娶妻生子。19年后,警方在徐某工作的手機賣場將他抓獲,此時,他的小兒子剛滿一歲。
編輯:梁霄
關鍵詞:法網 主審 法官 案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