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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陽嚴查補習班亂象 教師有償授課校長也受罰
□記者 董楠 通訊員 杜建芳
昨日,記者在洛陽市學校安全暨教育培訓機構綜合治理工作會議上獲悉,自6月30日至8月31日,洛陽市教育局將聯合多部門對民辦教育培訓機構進行集中整治。
此外,對于公辦中小學、幼兒園在職教師以任何名義參與有償授課,授意所教班級學生參加本人或他人組織的有償補課的行為,均屬于違規行為,將對教師進行嚴罰;一學年內有3(含)人次以上的違規行為,將根據情況給予校長(園長)黨政紀處分,嚴重的將免去職務。
多部門嚴查補習班亂象,在職教師參與將被嚴罰
會議現場,洛陽市教育局相關負責人說,教育類培訓機構是校園教育的補充和延伸,目前教育機構眾多、良莠不齊,僅2016年就有超過100家違規辦校的培訓機構被取締。
據了解,目前培訓機構體現出來的問題一般有以下幾類:無證辦班現象(規模小、隱藏在居民樓內的培訓機構,存在嚴重的消防、房屋安全隱患);任意擴大招生范圍(培訓機構,以安排在市內或到鄭州等地上名校的名義,違規組織考試,嚴重影響了我市的招生秩序);虛假夸大宣傳,違規收、退費嚴重(培訓輔導機構的宣傳廣告,多是打著某某專家、名師等名義,收費退費沒有明確標準);違規招聘在職教師擔任培訓機構老師等。
針對上述情況,洛陽市教育局將開展為期兩個月的民辦教育培訓機構清理整治工作。洛陽市教育局相關負責人說,全市范圍內將于2017年6月30日~8月31日進行清理整治。
會上,洛陽市教育局相關負責人明確說明,公辦中小學、幼兒園在職教師有以下行為的均被認定為違規行為:兼職參與各類“占坑班”和在民辦學校、社會培訓機構兼職、兼課,介紹生源并從中牟利的行為;以任何名義違規辦班或參與有償授課;授意所教班級學生參加本人或他人組織的有償補課的。一旦發現有上述情況,后經查實的,均要頂格處理。
編輯:梁霄
關鍵詞:洛陽 補習班 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