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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瑩穎失蹤案嫌犯律師是副市長 審判能公正嗎?
中國學者章瑩穎在美失蹤案嫌犯布倫特·克里斯滕森(Brendt Christensen)已被美國警方逮捕、并進行了兩次聆訊。7月8日,嫌犯律師布魯諾(Tom Bruno)聲明:克里斯滕森打算對綁架章瑩穎一案實行無罪辯護。
布魯諾說,一個公正的審判很關鍵,因為這一案件意味著他們當事人的生死。“如果他們能證明克里斯滕森對她(章瑩穎)的失蹤有責任,綁架致死,那么可能的懲罰將是無期徒刑或死刑。”
此消息一出,國內各界反響十分強烈;此前,“嫌犯律師擔任公職身份”的消息也掀起了軒然大波。針對這兩個備受關注的話題,中國之聲、下文(ID:xiawennews)記者對章瑩穎家代理律師王志東進行了采訪,看王志東律師的獨家回應:
王志東:關于 “無罪辯護”
“辯方律師做無罪辯護在意料之中。這不代表檢方沒有足夠的證據,也不表明辯方有何特殊把握。這并不是一個應該引起重大反響的問題。”
關于辯方律師將會對章瑩穎案件的嫌疑犯進行無罪辯護,國內各界反響十分強烈。我想就此做如下說明。
在重大刑事犯罪案件中,在目前的階段,辯護律師一定是以無罪辯護的姿態進場的。我們可以期望,嫌犯被正式起訴后(或由預審確定要對他起訴,更大的一個可能性是由大陪審團來決定正式起訴),在下一次開庭時,法官在向嫌犯宣讀他被指控的罪名之后會詢問嫌犯是否認罪。在這種情況下,嫌犯可能的回答有兩種,一種是認罪,另一種是不認罪。再一種情況是由辯方律師說“我的當事人選擇保持沉默” 或類似的說法,這個和回答不認罪是同樣的效果。這大概就是我們現在很多關心此案件的人所講的辯方律師將做無罪辯護。
關于無罪辯護,首先,它是美國法理上的一個基本原則,即嫌犯在被審判定罪之前都將被認為是無罪的。其次,在重大刑事案件審判中,嫌犯在目前的階段下不可能認罪,否則接下來將只剩下宣判刑期,審判的過程也將不存在了。所以這種情況認罪對于重大刑事案件來講是不存在的。對于一些較輕微的犯罪,比如一個人在商店偷竊而被以輕罪起訴,檢察官和辯方律師達成某種協議,在當庭認罪后做出相應懲罰,或視情況可緩刑等都是可能的。但是在重大刑事案件當中,比如目前情況,直接認罪是不可想象的。現在的不認罪并不等于以后永遠不認罪。在重大刑事案件中,嫌犯先不認罪,而后再通過檢方和辯方的討價還價,辯方認一個他認為能夠接受的罪名,這種可能性在以后也是可能出現的。
當然我們也見過在較重大的刑事案件中,在起訴之后立即認罪的情況。通常那種情況是嫌犯已經被調查很長時間,嫌犯在被調查的過程當中已經聘請了辯護律師和檢方一直在就認罪協議或者說是訴辯協議進行談判。結果,檢方確定起訴的時候已經是雙方達成訴辯協議之后了,那時起訴的罪名已經從最初可能被起訴的罪名做過調整,或是原本可能要起訴若干個罪名,現在只降低到一個罪名起訴,而辯方已經準備好在這種情況下將會以認罪的方式進入接下來的程序。這種交易達成之后,接下來將是由法庭擇期宣判嫌犯所應受到的刑期。
我們平常所看到的審判,都是檢方和辯方沒有達成任何協議,因此才會有審判的進行。
總之,在章瑩穎綁架案中,嫌犯辯護律師在案情發展到目前的階段下以無罪辯護的形式入場是預料之中的,是完全不意外的情況。這不代表檢方沒有足夠的證據,也不表明辯方有何特殊把握。這并不是一個應該引起重大反響的問題。
王志東:關于 “辯方律師的公職身份”
“不認為嫌犯代理律師所擔任的公職會對此案有任何有利或不利的影響。”
關于辯方律師的身份,也是掀起軒然大波的一個話題。
在章瑩穎綁架案中,嫌犯的代理律師事務所是Bruno律師事務所。這個律師事務所有三位律師,一個父親帶領兩個兒子。父親叫 Tom Bruno,大兒子叫 Anthony Bruno,小兒子叫 Evan Bruno。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章瑩穎 嫌犯律師 副市長 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