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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遞單信息遭販賣:每條2元 有快遞公司高管涉案
新司法解釋出臺打擊此類犯罪于法有據
根據我國刑法規定,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今年5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首次就打擊侵犯個人信息犯罪出臺《關于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司法解釋”),對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非法購買和收受公民個人信息的定罪量刑標準以及相關法律適用問題進行了系統規定。
司法解釋明確了“公民個人信息”的范圍,是指以電子或者其他方式記錄的能夠單獨或者與其他信息結合識別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動情況的各種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證件號碼、通訊聯系方式、住址、賬號密碼、財產狀況、行蹤軌跡等。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顏茂昆表示,“列舉以外的個人信息還有很多,司法實踐中要根據司法解釋第一條的規定,把握‘公民個人信息’的要件特征,準確作出判斷。”
對于刑法中“情節嚴重”的認定標準,此次司法解釋也明確規定了十種情形。包括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蹤軌跡信息、通信內容、征信信息、財產信息五十條以上的;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記錄、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響人身、財產安全的公民個人信息五百條以上的;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前兩項規定以外的公民個人信息五千條以上的;違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等。
對于那些購買個人信息搞推銷的行為,司法解釋規定,為合法經營活動而非法購買、收受敏感信息以外的公民個人信息,具有利用非法購買、收受的公民個人信息獲利五萬元以上等情形的,應當認定為“情節嚴重”,構成犯罪。
記者查閱中國裁判文書網,發現上述案件的犯罪分子僅被判處10個月到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但如果按照新的司法解釋對于“情節嚴重”的認定標準,犯罪分子或將受到嚴厲的處罰。
杜其斌對記者說,自己沒想到事情會這么嚴重,警察找上門以后,他一開始以為“頂多拘留幾天就完事兒”,沒想到觸犯了刑法。他十分后悔。
北京統理律師事務所王紅軍律師告訴記者,以前由于認定標準不夠明確,的確存在量刑偏輕的情況。此次司法解釋對于“公民個人信息”予以明確的列舉,并且非常明確地界定了“情節嚴重”的標準,這些內容,不僅能威懾之前已經存在的犯罪行為,也有助于之后的刑事判決罪責刑的一致性。新的司法解釋出臺以后,有助于司法機關偵查和審判,對于打擊當前社會廣泛存在的泄露、買賣公民個人信息的現象,保護公民個人隱私、構建和諧社會都會發揮積極的作用。
記者 王婧祎
編輯:梁霄
關鍵詞:快遞單 信息 販賣 高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