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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銀案”庭審首日 高承勇被訴四宗罪
2016年8月,犯罪嫌疑人高承勇在工業學校被警方控制,他承認了11起案件的犯罪事實。11個月后,他站上了被告席。
昨天,白銀市中級人民法院共審理了11起案件中的前7起。被告人高承勇被訴涉嫌故意殺人、強奸、搶劫及侮辱尸體四宗罪名。
根據高承勇的辯護律師朱愛軍介紹,高承勇對犯罪事實悉數認可,沒有翻供。“由于高承勇的認罪態度比較好,庭審程序進行得很順利,預計7月19日案件庭審程序就會完畢。”
4個受害者家庭沒有家屬出席庭審
早上九點,合議庭三位法官在法庭落座,公訴人與律師也悉數就位。據了解,該案的審判長是白銀中院負責刑事審判的副院長,公訴人是檢察院負責公訴的副檢察長。
在昨日庭審中,該案的11位受害者,每個家庭都有代理律師到場,發生在內蒙古包頭那起案子的律師也來了。
兩位受害者家屬稱,他們之前收到法院通知,每個受害者家庭,只能有一位直系親屬出席庭審。但有4個家庭,昨天并沒有家屬出席。
出席庭審的一名家屬向新京報記者回憶,高承勇剃了平頭,白短袖、牛仔褲、黑布鞋,沒有穿看守所的黃馬甲。他戴著腳鐐手銬,低著頭,神色平靜。看到高承勇,有家屬 “騰”地站了起來,有人甚至差點罵了出來。又被法警摁了回去。
據了解,11個代理律師在庭審中宣讀各家的《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
白冶家是第一個,他們的訴訟請求是:依法從重追究被告人高承勇的刑事責任;判令被告賠償原告死亡賠償金47萬余元、喪葬費2萬余元、精神撫慰金50萬元,以上費用合計100萬余元。
出庭律師以及家屬證實,11個家庭里,申請民事賠償數額最多的一個家庭,索賠數額超過了1000萬。此外,索賠金額最少的是57萬元,比較普遍的數額是在一百多萬。
但實際上,律師們早就給這些家屬打了預防針——鑒于高承勇的經濟條件,他也許沒辦法給予他們任何賠償。
而在庭上,對于這些訴求,高承勇和他的律師沒有發表任何意見。
旁聽席上,高承勇的妻子張清鳳和兩個兒子都沒有出現。
在得知丈夫被帶走將近一年后,張清鳳依然無法接受他殺人的事實——她在電話里告訴辯護律師朱愛軍,他們共同生活了多年,高承勇沒有對她動過手,她無法理解“他會在外面做出這樣的事情”。
沒辦法面對這些家屬,是她不來旁聽庭審的原因。電話里,她還叮囑朱愛軍,如果查明案件都為高承勇所為,她想對被害人家屬表示歉意。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白銀案”庭審首日 高承勇 四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