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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就甘肅祁連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問題發出通報
為嚴肅法紀,根據《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等有關規定,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終身追責、權責一致的原則,經黨中央批準,決定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嚴肅問責。
一、 責成甘肅省委和省政府向黨中央作出深刻檢查,時任省委和省政府主要負責同志認真反思、汲取教訓。
二、 甘肅省政府黨組成員、副省長楊子興分管祁連山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在修正《甘肅祁連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條例》過程中把關不嚴,致使該條例部分內容嚴重違反上位法規定,對查處、制止違法違規開發項目督查整改不力,對保護區生態環境問題負有領導責任,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甘肅省委常委、蘭州市委書記李榮燦(時任甘肅省委常委、副省長)對分管部門違法違規審批和延續有關開發項目失察,對保護區生態環境問題負有領導責任,由中央紀委對其進行約談,提出嚴肅批評,由甘肅省委在省委常委會會議上通報,本人在甘肅省委常委會會議上作出深刻檢查。
甘肅省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副主任羅笑虎(時任甘肅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對分管部門違法違規審批和延續有關開發項目失察,對保護區生態環境問題負有領導責任,由中央紀委對其進行約談,提出嚴肅批評,由甘肅省委在甘肅省人大常委會黨組會議上通報,本人在甘肅省人大常委會黨組會議上作出深刻檢查。
三、 由中央紀委監察部按相關程序對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的8名責任人進行嚴肅問責,給予甘肅省林業廳原黨組書記、廳長,現任省政協常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副主任石衛東黨內嚴重警告、行政撤職處分;給予甘肅祁連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黨委委員、局長李進軍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給予甘肅省國土資源廳廳長蒲志強行政撤職處分;給予甘肅省國土資源廳原黨組書記、副廳長,現任甘肅省人大常委會環境資源保護工作委員會主任郭玉虎黨內嚴重警告、行政撤職處分;給予張掖市委原書記毛生武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張掖市委副書記、市長黃澤元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張掖市肅南縣委書記李宏偉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武威市天??h委書記張發基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四、 對其他負有領導責任的甘肅省能源局、環境保護廳、水利廳、安全監管局,張掖市肅南縣政府、武威市天??h政府,甘肅電力投資集團公司等7名現任或時任主要負責同志,由甘肅省委和省政府依紀依規進行問責。對甘肅省政府法制辦等相關部門在有關法規、辦法修訂中放松管理要求、違反上位法等問題,進一步查清事實,嚴肅問責。
通報指出,甘肅祁連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問題具有典型性,教訓十分深刻。各地區各部門要切實引以為鑒、舉一反三,自覺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決策部署上來,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堅決把生態文明建設擺在全局工作的突出地位抓緊抓實抓好,為人民群眾創造良好生產生活環境。
通報強調,各地區各部門必須堅決扛起生態文明建設的政治責任,牢固樹立“四個意識”,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生態文明建設重要戰略思想,深刻認識生態環境保護的重要性、緊迫性、艱巨性,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下大氣力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生態環境突出問題,切實把生態文明建設各項任務落到實處。必須貫徹新發展理念,自覺踐行習近平總書記強調的“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正確處理經濟發展和生態環境保護的關系,推動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堅決摒棄損害甚至破壞生態環境的發展模式,堅決摒棄以犧牲生態環境換取一時一地經濟增長的做法,把發展的基點放到創新上來,讓良好生態環境成為人民生活的增長點、成為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的支撐點、成為展現我國良好形象的發力點。
通報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要進一步轉變作風,勇于擔當、真抓實干,緊盯生態環境重點領域、關鍵問題和薄弱環節,以釘釘子精神一項一項抓落實、一件一件抓整改,不徹底解決決不松手,務求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要強化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抓緊建立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清單,落實生態安全責任制,一級抓一級,層層傳導壓力。要組織開展經常性的環境污染問題排查、檢查、督察,加大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力度,形成強大震懾,倒逼責任落實。要加強生態環境執法,嚴格事前事中事后監管,嚴厲打擊各類環境違法犯罪行為,特別是要抓住破壞生態環境的典型案例不放,嚴肅查處、公開曝光,讓破壞生態環境者付出代價。
編輯:秦云
關鍵詞:甘肅祁連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問題 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