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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遞員高溫補貼難落實 業內:缺乏有效處罰措施
韻達快遞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高管表示,他們和圓通、申通、中通等大多數快遞公司一樣,都是采取直營+加盟的經營模式,加盟網點普遍占到六成以上,由于管理松散和自負盈虧,加盟點的快遞員幾乎都沒有高溫津貼一說。
如果企業就是不發高溫津貼該怎么辦?多地勞動監察部門稱,可以先協商,協商不成,可以向有關部門舉報,“您可以先跟用人單位協商,協商不成功,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舉報。如果日最高氣溫達到了35度以上,勞動者又從事室外工作,如果用人單位拒不支付,勞動者可以到有管轄權的勞動監察機構進行投訴舉報。”
但這在很多勞動者看來,并不現實,“我們快遞員的確很辛苦,這高溫津貼按理講應該要發,如果不發也不會投訴,不想丟了工作。”、“說是一天補貼10塊錢,我們有時候一個月在戶外干半個月,也就是150塊錢。領導要是主動給咱就要著了,要是單位不發,總不至于為這點錢跟領導吵吧。”
而從用人企業的角度看,高溫津貼落到每個員工頭上看著不多,但落到企業頭上的總支出卻不少,“我們會在工資當中會有一點點補助,因為考慮到經營成本各個方面,在100多塊錢。總共員工現在有140人左右,如果按照國家規定,我們每個月要多支出好幾萬塊錢,而且六、七、八三個月也是經營的淡季,進入高溫天氣我們水電費用也會增加,很難達到這個標準。”
但在一些業內人士看來,法規對拒不發放高溫津貼的企業,缺乏有效的處罰措施,這是高溫津貼難以落實的一個重要原因,“據我們了解,目前沒有相關的對企業不發放高溫費處罰的,這些企業有可能連勞動合同都沒簽。你不發,對用人單位或企業進行怎么處罰,這目前是一個空白。”
有法律界人士認為,推動高溫津貼落實,勞動監察部門應該有更積極的作為,“國家應該制定更加細化操作性更強的法律法規,勞動監察部門要轉變執法觀念,應由主要以勞動者投訴為主的被動執法方式,轉變為主動去監察的主動執法方式。”
高溫津貼落實難,固然與勞動者不愿意或者不敢主張自己的權益有關,但也需要監管部門積極作為,需要用人單位將心比心地體恤員工的辛苦,履行法定的義務。滴在烈日下的汗水,應該有人來為它買單。
編輯:梁霄
關鍵詞:快遞員 高溫 補貼 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