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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街頭到全運,“中國第一運動”廣場舞何去何從?
廣場舞參與者戴著無線耳機鍛煉身體,避免擾民。 中新社發 王中舉 攝
公共場地缺乏也是引起沖突的原因之一。2017年5月,河南省洛陽市王城公園的籃球場內,年輕人在打籃球時和跳廣場舞的大爺大媽因場地問題發生沖突,雙方拳腳相向。雖然管理方推出了場地使用方案,但仍無法令各方滿意。
一位在工作中和廣場舞頗有交集的體育總局工作人員感慨,廣場舞是一項對強身健體和文化建設都有利的事,發生這樣的沖突,不能歸咎于這個項目本身存在問題。“沖突事件中的隊伍內部是有問題的,”他說,“城市化過程當中存在對公共場所的規劃問題,建筑的安排也必須照顧到鄰里關系。”
美久也認為,廣場舞參與門檻低,有大量群眾參與,個人素質相對參差不齊,導致引發了一些爭議。劉芳告訴記者,他們的舞團每天只在19:30-21:30活動,而且對音量十分注意,場地也盡可能選擇不妨礙居民的地方。在今年高考期間,舞團的活動都暫時停止。
2015年3月23日,國家體育總局、文化部共同發布由專家創編、適合不同人群的12套廣場健身操舞作品,在全國進行推廣和培訓,同時推出全國廣場健身操舞活動。有評論稱,此舉意味著從官方層面開始重視廣場舞,正式將廣場舞納入到全民健身項目當中。
同年,文化部、體育總局、民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聯合印發《關于引導廣場舞活動健康開展的通知》,旨在在加強對廣場舞活動的規范管理的同時,為廣場舞在活動場地、教學推廣方面創造良好條件。
針對廣場舞發展過程中伴生的社會性問題,不少地方政府推出法規條例進行規范,并聘請了社區指導員輔導、監督。以廣州為例,2014年發布的《廣州市公園條例》(草案修改稿)明確規定:每日13時至15時和22時至次日8時為限制時段,無論集體或是個人,違反音量限制開展健身、娛樂活動,將由公安機關予以警告,嚴重者作出罰款處罰。
編輯:梁霄
關鍵詞:街頭 全運 廣場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