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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落戶,租房賦權還須防“并發癥”
租房者的利好不斷。廣州市“租購同權”后,無錫28日發布“租房可落戶”的新政,引發社會關注。據報道,鄭州、揚州、濟南等多個城市近期也已提出或醞釀提出類似舉措。其中,把租賃房屋納入“合法穩定住所”范疇成新趨勢。業內人士認為,若租房不能落戶,租購同權便無從談起,租房落戶有助保障租賃群體權益,更多城市或跟進。
筆者認為,為租房賦予入戶、入學、就業、就醫、養老等市民化權利是大勢所趨,一個租房“賦權”時代即將來臨。但也要注重防止“賦權”過程中的一些“并發癥”,如要妥善處理好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利益、“賦權”所帶來的公共服務能力和公共配套設施的增加等問題,尤其是要警惕引發租金非理性上漲,避免“租不起房”的后果發生。
編輯:梁霄
關鍵詞:租房 落戶 賦權 并發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