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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內出臺資產負債管理監管制度!保險投資不能再“大手大腳”
新華社記者譚謨曉
保監會近日下發通知,對保險公司開展資產負債管理能力試評估,并計劃在今年年底正式發布資產負債管理監管制度。業內人士認為,這有助于監管部門全面掌握保險公司的期限錯配、利差損、流動性等風險,引導資金“脫虛向實”。
近年來,在復雜利率環境和市場競爭加劇的情況下,保險業資產負債匹配難度增加,部分保險公司治理結構失效,采取激進經營、激進投資策略,在發展戰略上“跑偏”了,出現業務快進快出、風險敞口過大等問題。
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保險資產負債管理監管制度設置了多個指標,比如長期經濟價值、中期盈利能力、短期流動性和償付能力底線等,以此評估保險公司的資產負債匹配狀況和管理能力,并根據評估結果實施差異化監管,建立產品監管、資金運用監管和償付能力監管協調聯動的長效機制。
有了資產負債管理監管制度后,資產負債管理將真正從之前的軟約束變成硬約束,以往資產驅動負債的激進模式難以為繼,資產配置不能再“大手大腳”。保險“好孩子”和“壞孩子”的境遇也將大不相同。
記者了解到,監管機構將適當給予保險“好孩子”資金運用創新試點、產品試點等政策,對個別“壞孩子”將采取限制投資比例和投資能力申請,限制中短存續期產品銷售等監管措施,通過扶優限劣,引導公司主動加強資產負債管理。
安永精算與保險咨詢專家余誠說,資產負債管理監管制度以產品為原點,將促使保險公司根據盈利預期科學設計和推出保險產品,合理定價,負債端不冒進,在配置戰略資產時不激進,更加重視現金流的流轉順暢和安全性,避免董事會的非理性決策和戰略規劃的大起大落。
資產和負債就像保險行業的兩個“輪子”,只有平衡協調發展,才能保證保險行業有序運轉。保險公司要摒棄“短錢長配”“盲目投資”等理念,優化資產負債匹配,促進資產端和負債端良性互動和動態平衡。
泰康保險集團風險管理部高級經理袁洋認為,當前監管部門正引導保險資金審慎穩健投資,過去個別保險公司激進擴張行為帶來的資產和負債期限不匹配的風險,將得到有效緩解。
良好的資產負債管理是保險業可持續發展的基石。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將引導保險資金“脫虛向實”,發揮其規模大、期限長、穩定性高的優勢,為國家重大戰略和實體經濟發展提供有力支持。
編輯:秦云
關鍵詞:資產負債管理監管制度 保險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