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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售并舉”的關鍵在“租購同權”
住建部有關負責人說,將通過立法,明確租賃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建立穩定租期和租金等方面的制度,逐步使租房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務方面與買房居民享有同等待遇。(7月26日 新華網)
要使喊了多少年的住房租賃市場真正有個像樣的發展,解決城市“新市民”,尤其是每年700多萬大學畢業生的租房需求,要實現住建部負責人提出的“租售并舉”的目標,關鍵在于“租購同權”,即租房的居民和買房的居民享有同等的公共服務的權利。如果沒有這個權利的實現,那發展租賃市場還是空喊,還是一紙空文。
住建部這回算是抓住了發展租賃市場的關鍵,通過立法形式保障租客的合法權益,如果能夠盡快實現的話,那住房租賃市場必然會有迅速的發展,趕上國際平均水平也是可能的。
道理很簡單,人的一生,不過“忽忽幾十年”而已,有地方住就可以了,至于住的房屋是否擁有產權并非每一個人都去追求的。買房是住,租房也是住。所租房屋,只有能享受到市民和家庭應有的待遇,比如子女就近入學,社區醫療服務等等,又何必勒緊褲帶、節衣縮食、降低生活水準去買房呢?
我國房改之前的三十四十年,城市住房幾乎全部是“公租房”,而房客并沒有因為租房就有家庭的不穩定感。房改之后,某些城市,尤其是大城市,為了發展商品房市場,事實上取消了租房居民本應享有的公共服務。由于教育供給的多年欠賬,優質教育資源更是嚴重短缺,京滬等地的所謂“學區房”竟然賣到十幾萬一平方米,如此畸形的、租售嚴重倒掛的現象再不糾正,豈不完全背離了人民政府的服務宗旨?
“租購同權”立法雖然抓住了關鍵,但還有很多事情要做,其中加大宣傳力度,正確引導輿論就是十分重要的一環。從廣州推出發展租賃市場的工作方案之后的一周來看,輿論反應強烈,住建部再要立法,肯定又有更多的既得利益者包括一些專家學者出來反對。對此,希望住建部能本著憲法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原則,頂住壓力,不為某些人的輿論所左右。
其實,對現有住房的業主來講,“租購同權”并沒有損害其利益,你多余的房子可以拿出來出租,租金甚至可能有所提高,尤其是生活方便的優質地段住房。至于說可能導致商品房價格下跌,這個也是很難說的,房價漲跌受多種因素影響,如果有租賃企業入市買房,說不定還會導致房價上漲呢。發展租賃市場是回歸住房基本功能,解決年輕人才住房困難,吸引人才,增強城市活力的重要舉措,而一旦城市活力增強了,受益的是這個城市的每一個居民,包括擁有多套住房的業主。這個道理可謂再淺顯不過。
編輯:劉小源
關鍵詞:租購同權 租賃 住房 關鍵 租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