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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自貿區力爭到2020年大宗貨物年交易額達5萬億元
中新網杭州8月13日電(見習記者 廖式映)近日,浙江省政府出臺了《中國(浙江)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在2017年3月公布的《中國(浙江)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的基礎上,為如何加快推進自貿試驗區建設制定了實施方案。
2016年8月,黨中央、國務院決定在浙江等7省市新設7個自貿試驗區;2017年3月,國務院印發通知,公布《中國(浙江)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2017年4月1日,中國(浙江)自由貿易試驗區正式掛牌亮相。
此次公布的《實施方案》提出,浙江自貿試驗區力爭到2020年,形成4000萬噸油品儲存、1500萬噸鐵礦石堆存規模和年4000萬噸石油煉化、500萬噸保稅燃料油供應能力,大宗貨物年交易額達到5萬億元人民幣,以油品為核心的大宗商品全球配置能力顯著提升。
其他近期目標還包括,力爭到2020年,累計新增各類注冊企業3萬家,其中國際、國內知名企業200家;累計合同引進外資30億美元以上,實際引進外資15億美元以上;對接國際標準初步建成投資貿易便利、高端產業集聚、法治環境規范、金融服務完善、監管高效便捷、輻射帶動作用突出的自由貿易試驗區,為國家深化改革提供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
在功能布局方面,《實施方案》也對浙江自貿試驗區實施范圍內的舟山離島片區、舟山島北部片、舟山島南部片區的各自功能做了相應規劃。其中,舟山島北部片區重點發展油品等大宗商品交易、保稅燃料油供應以及石油石化產業配套裝備保稅制造、倉儲、物流等產業。
此外,《實施方案》還提出建設規范行政體系和公平競爭市場機制;以保稅燃料油供應服務為突破口,建設國際海事服務基地;擴大油品儲存中轉規模,建設國際油品儲運基地;推進油品加工投資便利化,建設國際綠色石化基地;提高油品資源配置能力,建設國際油品交易中心;拓展新型貿易投資方式;創新通關監管服務模式;深化金融領域開放創新;完善法制保障和稅收配套政策這九大主要任務,為浙江自貿試驗區建設進一步明確了發展路徑。(完)
編輯:薛曉鈺
關鍵詞:浙江自貿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