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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二女生陷傳銷溺亡 傳銷犯罪該如何“除根”?
湖南大二女生陷傳銷溺亡 傳銷犯罪該如何“除根”?
華西都市報-封面新聞記者 梁波
北京、天津、山東
攝影報道
“30天了,靜海的傳銷打擊得怎么樣了?”8月13日,山東德州武城縣郝王莊鎮仁德莊村,李文星老家所在地,坐在村西頭的一位村民這樣發問。7月14日,東北大學畢業生李文星,被發現溺亡于天津靜海區北外環南側100米、西外環西側附近一個水坑里。
據警方通報,李文星生前確系身陷傳銷組織。死亡原因為生前入水溺水死亡。
然而,不幸者并非只有李文星。內蒙古科技大學畢業生張超、湖南長沙南方職業學院大二女學生林華蓉,皆因身陷傳銷組織而死。一條條生命逝去的背后,是一個個撕裂的家庭和傷心的村莊。人們不禁想問,究竟怎么才能把傳銷組織斬草除根?
近日,工商總局、教育部、公安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四部門印發《關于開展以“招聘、介紹工作”為名從事傳銷活動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嚴厲打擊、依法取締傳銷組織。通知強調,對打著“創業、就業”的幌子,以“招聘”“介紹工作”為名,誘騙求職人員參加的各類傳銷組織,堅決鏟除。
根據通知,四部門決定開展為期三個月(8月15日-11月15日)的傳銷活動專項整治行動,將集中力量查處誘騙學生參與傳銷的大案、要案,嚴懲組織者和骨干分子,摧毀傳銷網絡。
A
/追憶逝者
家人暫時躲了出去 全村為他的死傷心
人去門鎖!
站在李文星家門外,四下無人。“怕總要提起文星,全家人暫時出去躲去了。”一位村民說。
8月13日,李文星被發現殞命天津靜海一個月的前一天,華西都市報-封面新聞記者來到他的老家——山東省德州市武城縣郝王莊鎮仁德莊村。
李文星之死,不僅撕裂了一個家庭,也讓仁德莊村全村傷心。
據公開信息顯示,因被騙入傳銷致死或溺亡者,已不止李文星一個。如與李文星同一天被發現死亡的菏澤鄆城人張超,又如2014年和2015年在靜海境內,各發生一起逃離傳銷途中溺亡事件。這幾位受害者的殞命,同樣撕裂和傷心著他們的家庭。
如今,位于天津靜海的李文星“殞命水坑”已被打了圍,北外環公路和同村公路邊,也掛上了“打傳”標語。
從天津到德州,坐高鐵只需 40分鐘。從德州東站到李文星老家,車開快點,用時不超過30分鐘。
李文星的死,讓這個并不富裕的家庭,完全處于撕裂狀態。
據之前媒體報道,李文星的母親覺得兒子死得冤屈,整天地待在他生前住的房間里,不愿意出來;丈夫則相反,一步也不愿意踏進那個房間。
走在李文星生活的村子里,提李文星,很多村民趕緊一邊擺手,不愿意過多言語。一位村民告訴記者,此前,多家媒體造訪他們村。說起這個全村第一個考上一本線的孩子,總是讓他們“越來越傷心”。
“讀書厲害有什么用?與社會脫了節,不僅被傳銷騙了,還沒了性命。”一位村民說,李文星在天津死在水坑的消息傳回村里后,讓全村人都傷了心。“我們不知道如何表達,于是便拒絕再談論李文星。”
B /悲劇再現
女大學生陷傳銷溺亡 被校友騙到傳銷窩點
不幸者,卻不止李文星一人。
李文星被發現死亡當天,同樣來自山東的大學畢業生張超的遺體,被天津警方發現。張超2016年畢業于內蒙古科技大學土木工程學院。據警方通報,7月10日,張超來到天津靜海誤入傳銷組織。7月13日,張超出現中暑癥狀,服用藥物未見好轉。當晚,傳銷人員王某某、劉某某雇用祖某某夫婦開車,共同將張超送往天津站讓其回家,途中發現病情嚴重,將其棄于案發地。
7月14日傍晚,在山西運城,四川南部縣人何林坤因拒絕參加傳銷活動被多名傳銷組織成員毆打,送到醫院時已死亡。
來自湖南長沙南方職業學院的大二女生林華蓉,于7月11日去湖北后,再也沒能回家。她的死因,經家屬和警方證實,和死于天津的大學生李文星一樣,均系陷入傳銷組織。
據其父林孝俊介紹,今年暑假,女兒曾回到老家湖南邵陽,后接到學長卿某崇邀請,“到湖北鐘祥市去打暑假工,到奶茶店上班。”
8月5日,林孝俊接到鐘祥市警方通知,稱女兒在該市一小河內溺亡。林孝俊到達鐘祥市后,警方介紹,林華蓉生前身陷傳銷組織,曾被非法拘禁。遺體在皇莊水路派出所轄一條小河內被發現,警方正進行尸檢。而據警方通報,她是被校友以介紹暑期工為名騙到傳銷組織的。
目前,鐘祥警方已刑事拘留5名犯罪嫌疑人,案件正在偵辦中。
C
/傳銷裂變
“蝶貝蕾”創始人開發“神器”
裂變的傳銷大網至今還在害人
據天津警方通報,李文星生前,被騙入傳銷組織名叫“蝶貝蕾”。
經記者查證發現,早在2006年,“蝶貝蕾”就已“現身”傳銷江湖。當時曾作為“中國傳銷第一大案”,被山東警方打擊。
8月10日,負責該案偵辦的主要成員之一、山東省聊城市公安局東昌府分局經偵大隊大隊長李斌向記者獨家解密這起舊案的偵破始末,嘗試理清“蝶貝蕾”傳銷的裂變過程。
“蝶貝蕾”首現,源自學生被騙
“蝶貝蕾首次進入視野,同樣是因為一位學生被騙。”8月10日下午,翻開塵封11年的案件材料,李斌說,這起解救具體案發時間為2006年3月1日。
當天晚上10點,時任該大隊副大隊長王永剛接聊城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指令稱,一位外地學生被騙進傳銷組織,請求解救。
王永剛帶著民警迅即展開摸排,很快,便鎖定了傳銷人員的集聚地點,當場驅散四十余名傳銷人員,B級傳銷頭目嚴飛(化名)落網。
讓李斌和民警沒有想到的是,當年22歲的嚴飛,竟是青島某大學在校學生。“我們隨后根據嚴飛的交代,又連續打掉了三處B級傳銷頭目窩點,并將繳獲的一臺電腦密碼破解。”李斌說,至此,“蝶貝蕾”傳銷首次被警方發現。
“過去打擊傳銷,在抓住A級頭目后,我們便鳴金收兵了。而這次,A級頭目多達500個。A級頭目之上是否還有大頭目?”李斌所在的專案組提出了一個大膽的行動目標:抓住大頭目!
從2006年4月20日起,專案組抓捕行動展開。截至當年9月13日,警方共抓獲A級頭目31名、B級頭目19名、C級頭目62名。
其中,2006年8月26日,從遼寧沈陽傳來的捷報,最令人振奮。經過長時間布控,民警將隱姓埋名的“蝶貝蕾”傳銷網絡創始人、“貴州紅躍”華北局總負責人張明宇(化名)抓獲。“張明宇落網,意味著傳銷網絡金字塔尖的那一個人——總操盤手落網。也只有這一個人被抓獲,也才能將此案定為‘中國第一傳銷大案’。”李斌說。
據警方調查,張明宇以“貴州紅躍”公司華北局總負責人為幌子,躲在幕后遙控指揮手下A級頭目,僅一年時間里,就非法“圈錢”達2億多元。
“蝶貝蕾”創始人目前已出獄
“張明宇,其實是化名。如今,他已出獄。落網之初,他可是百般抵賴,拒不承認。”提起11年前的“蝶貝蕾”傳銷創始人張明宇,對其起初表現出來的狡黠,李斌至今難忘。
“作為‘老鼠會’,張明宇步入的傳銷路,是一條灰色人生路。”李斌說,同時,張明宇創始的“蝶貝蕾”傳銷組織,歷經十余年后,至今仍在繼續騙人,或許與一款名叫“小財神”的電腦軟件有關。因為這款軟件的出現,使本身就具有裂變性的傳銷組織,其裂變速度加快了。
2006年,張明宇32歲。個頭1米8。據警方調查,張明宇的老家,在吉林省一個偏僻農村。他的童年記憶,除了窮和苦,似乎沒有給他留下其他回憶。
令人意外的是,張明宇步入傳銷,同樣是被同學騙進去的。
張明宇入行之后,很快,從金字塔底升為傳銷組織里的A級人物。升到A級后,他這才意識到,事實并不如“課堂”所講的那樣,他并沒有每月拿到23.8萬元的工資,而是每3月只有一兩萬元。
憤恨的同時,張明宇發現,他之所以得不到那二十三萬元的月薪,原因是他上面的“操盤手”沈強始終“壓”著他。
2002年的一天,張明宇游說同自己一樣級別的其他5名頭目,策劃脫離沈強的領導,另立山頭。6人一拍即合,商定由張明宇出面負責找個電腦程序制作高手,設計制作新的操盤軟件,改換門庭。
“小財神”軟件,令傳銷裂變
脫離沈強后,張明宇找到了電腦專家叢某某,經過幾十次的反復設計,一種名為“小財神”的傳銷網絡系統操作程序誕生。“據我們后來調查,‘小財神’操作軟件,對張明宇傳銷網絡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李斌說。擁有“小財神”之后,即能夠獨立完成傳銷組織銷售業績單的制作。
隨即,張明宇和其他A級幾名頭目迅速由原來武漢新田公司,轉為廣州天冀公司開始傳銷“蝶貝蕾”化妝品,一個新的傳銷網絡迅速形成,并且很快在全國16個省市發展起來。
李斌說,傳銷組織本身具有裂變性。在“小財神”出現前,一個人要從最底層到A級頭目,再到另立山頭,成長時間往往需要好幾年。而“小財神”出現后,便出現了這樣一個局面:誰擁有了這個軟盤,誰就有了可以操盤的獨立權。
張明宇成為操盤手之后,很多A級頭目也看到了這一點。因為得到“小財神”,就如同得到“魔杖,”就可以操縱看不見摸不著的傳銷大網。
當然,這個罪惡的軟件的發明者叢某某,也看到了這一點。
據警方調查,叢某某把“小財神”當成發家“財神”。他將程序刻成光盤,以每套1萬元到5萬元不等價格銷出,從中獲利數百萬元。
“正是這個時間段,中國傳銷組織出現第二次大規模裂變。”李斌說,到張明宇案發時,“蝶貝蕾”傳銷網絡已發展為廣州天冀、天津天獅、貴州紅躍、深圳順業等多個傳銷網絡,且至今仍在活躍著。
這種行為已具備綁架性質。”京師律師事務所刑事訴訟法律事務部主任張立文表示。
D
/如何除根?
傳銷就是“老鼠會”
如何打擊才能徹底滅絕?
傳銷如同“老鼠會”,該如何對傳銷進行打擊?對此,反傳銷人士、打擊傳銷民警以及法律人士紛紛給出建議。
反傳銷人士:應提高傳銷犯罪成本
李旭,四川閬中人。2006年經歷傳銷之后,成了一名反傳銷人士。
8月8日,華西都市報-封面新聞記者在北京豐臺區見到他時,他正在準備接受一家電視臺的連線采訪。而他領銜的20多位反傳銷人士,同樣也正在忙碌著。有的在勸說被洗腦者,有的則在外地實施解救行動。
李旭說,傳銷從美國傳入我國,已近三十年。經過幾次裂變之后,傳銷組織也開始發生變化。特別是近幾年,傳銷組織已出現升級換代趨勢,即從傳統傳銷轉向網絡傳銷,且越來越猖獗。而大學生正是網絡傳銷組織的圍獵目標之一。
那么,傳銷組織為何如此猖獗?
“原因很簡單,違法犯罪成本卻偏低。”李旭說,打擊傳銷還存在門檻過高問題,其中最大難題是“取證難”。因此,他建議進一步完善打傳機制,改變打傳方式。
打傳民警:操盤手才是傳銷“七寸”
“傳銷就是‘老鼠會’,要打它,必須打七寸,否則就是‘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說這話的,是山東省聊城市公安局東昌府分局經偵大隊大隊長李斌。
2006年,李斌帶領大隊民警,成功破獲張明宇創始的蝶貝蕾傳銷組織案。因成功抓獲“操盤手”張明宇,聊城打傳經驗被公安部經偵局予以推廣。
李斌說,按照“五級三階制”,傳銷組織的“七寸”,就是金字塔頂端的那個人。在傳銷組織里,這個人被稱為“操盤手”。要想徹底摧毀一個傳銷團伙,在偵查過程中,一定要深挖到這個人,否則該團伙是不可能被打掉的。
“我們的經驗,也是在偵辦案件過程中總結得來。”李斌說,在偵辦張明宇傳銷團伙案時,起初,他們在抓獲了幾十名A級頭目后,覺得可以結案了。可過了沒幾天,傳銷組織再次死灰復燃,原因是張明宇又派了A級頭目,來給補缺了。這個時候,他們才發現,要徹底打掉傳銷團伙,就必須鎖定“操盤手”。
通過張明宇案,記者注意到,操盤手不僅具有反偵察能力,而且還借用企業為幌子偽裝自己。
那么,打傳過程中,又如何才能成功揪住操盤手?
李斌以張明宇為例說,每一個月,操盤手都要與A級頭目“卡賬”,這個時間是鎖定操盤手的最佳時機。不過,隨著網絡傳銷的興起,操盤手越來越隱蔽,要揪住操盤手的確越來越不易。“美國和歐洲國家,用了近50年時間,才讓傳銷得以扼制。如果以1998年為中國打傳元年,那么,我們的打傳路任重而道遠。”李斌說。
法律人士:傳銷中非法拘禁加重處罰
根據刑法規定,非法拘禁他人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剝奪政治權利。這就意味著,非法拘禁罪在量刑標準上要低于組織、領導傳銷罪。
8月8日,京師律師事務所刑事訴訟法律事務部主任張立文表示,打擊傳銷立法需不斷完善。他建議在非法拘禁罪中應針對傳銷增加一項加重條款,對因傳銷而實施非法拘禁的行為加重處罰。“在傳銷過程中,不僅對人身非法拘禁,還實施洗腦,并且在拘禁過程中會迫使更多人加入,
編輯:薛曉鈺
關鍵詞:湖南 傳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