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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政策加快推進“租購并舉”
17日,北京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會同市發展改革委等多部門聯合起草的《關于加快發展和規范管理本市住房租賃市場的通知(征求意見稿)》開始公開征求意見。《通知》在多渠道增加租賃住房供應、搭建便捷公共服務平臺、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等多方面予以細化規定。
專家指出,住房租賃新政策是自今年3·17政策以來北京完善房地產長效調控機制的關鍵一步,對社會租賃市場的支持使北京“新房+二手房+租賃住房”的供應體系更為完善,將很大程度促進北京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通知》中,強化住房租賃管理服務,增加租賃住房供應被列為首要任務。《通知》要求北京市各區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各區實際加強租賃住房用地保障,通過在產業園區、集體建設用地上按規劃建設租賃住房等方式加大租賃住房供應。
今年5月,北京市住建委曾發布官方消息,未來5年內將繼續加大租賃住房供應,計劃供地1300公頃,建設租賃住房50萬套,并主要通過集體建設用地安排。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明確提出,新建租賃住房應當配置教育設施,居住人口達到一定規模、15分鐘步行范圍內無醫療衛生機構的,應當依據標準和規劃予以設置。新建租賃住房優先面向產業園區、周邊就業人員出租。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教授趙秀池分析稱,此舉對促進職住平衡、緩解北京“大城市病”將起到明顯效果。“新政策落地后,隨著住房租賃市場發展,會有更多人選擇在單位附近就近租房上班,告別每天早晨集中從四環外涌入中心城區的情況,大大緩解當前早晚高峰交通擁堵的現狀。”
記者梳理發現,《通知》提出了多條對住房租賃的支持條款。例如,在金融支持方面,鼓勵開發性金融等銀行業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加大對租賃住房項目的信貸支持力度,通過合理測算未來租賃收入現金流,向住房租賃企業提供分期還本等符合經營特點的長期貸款和金融解決方案。
在支持出租人方面,《通知》提出,鼓勵當事人簽訂長期住房租賃合同,當事人簽訂3年以上住房租賃合同且實際履行的,可以獲得相關政策支持。住房租賃企業出租自有住房的,除承租人另有要求外,租賃期限不得低于3年。北京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透露,未來有可能對住房租賃企業等在內的出租人給予稅費方面的優惠政策。
除上述支持外,新政策還加大提升了對承租人的服務保障。針對備受關注的“租售同權”問題,《通知》提出,承租人為本市戶籍無房家庭,符合在同一區連續單獨承租并實際居住3年以上且在上述住房租賃監管平臺登記備案、夫妻一方在該區合法穩定就業3年以上等條件的,其適齡子女可在該區接受義務教育。
趙秀池認為,新政策實施后,將對抑制投機、平抑房價起到一定作用,引導居民形成先租后買的梯次消費模式,逐漸實現北京房地產市場調控的長效機制。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租賃 住房 政策 房租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