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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涉文物犯罪立案年逾2000起
合謀盜墓分贓反目
去年12月13日晚,官橋鎮大韓村東,兩伙犯罪嫌疑人在同一片古遺址上尋找著文物埋藏地點。滕州市公安局刑警大隊民警廖吉祥說:“盜挖現場出現多個團伙時,他們會各找各的,誰先找到歸誰。”
王洪亮說,盜墓團伙成員沒有固定職業,以秦某為頭目的犯罪團伙,內部分工明確。
據秦某交代,他在滕州某古玩城開店,投了四五萬元本金,生意卻不好。他發現,做文物生意只能賺個小頭,不如做“一手”文物賺大錢。于是,他便召集人手行動起來。
警方在秦某家中搜出一本現實版“盜墓筆記”,上面寫有多個古墓葬詳細地址,還搜出一本舊考古教科書以及秦某搜集的考古資料。
團伙成員孟某與秦某在同一個文玩市場擺攤做生意。今年除夕夜,孟某接到秦某的電話,叫他到盜墓現場放風。
廖吉祥介紹說,犯罪團伙的骨干成員之一王某,具有一定的考古知識,扮演“軍師”的角色,負責分析墓葬方位、墓主人身份地位、埋藏物布局、挖掘方向等。團伙成員樊某就住在保護區附近,負責到滕州市公安局刑警大隊三中隊附近望風。
滕州警方偵查發現,盜墓團伙盜挖的第一批文物賣得贓款160萬元,秦某多拿10萬元,其他贓款團伙成員平分。第二次銷贓所得120萬元,給其他8名成員每人4萬余元,其余被秦某獨吞。秦某的做法引發內訌,團伙成員以投案相要挾,希望獲得更高的分成。秦某感覺無法掌控團伙人員,便另外糾集一伙互不認識且與他單線聯系的人,再一次盜掘古墓葬。
陳士渠介紹說,盜墓犯罪團伙的分工通常是:有人出資策劃;懂一些風水或考古知識的人負責選定盜掘古墓葬的具體位置;有人具體組織人員打洞挖掘、放風等;運輸、收贓銷贓環節也有專人負責,形成完整的鏈條。犯罪團伙日益專業化、職業化,有些團伙利用微光夜視儀、軍用望遠鏡,還有的借助爆破裝置盜掘古墓葬,危害非常大。警方對這類犯罪要主動發現、嚴厲打擊,凡是參與文物犯罪的人員,都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造成文物多種破壞
此次遭到盜挖的文物,級別之高、價值之重,從專家初步鑒定中略見一斑。
刻有12字銘文的“倪公”戈,被認定為國家一級文物;春秋時期的同心圓嵌綠寶石菱形紋銅短劍,被認定為國家二級文物。
滕州市公安局刑警大隊三中隊中隊長趙凱戴上白手套,拿起被追繳的文物向記者展示,只見銅鼎、銅壺、銅盤等多件文物上,留有比一元錢硬幣略小的圓孔。
“這些都是被探針穿透留下的。”趙凱說,犯罪嫌疑人盜墓時,使用比小手指細一些的探針,尾部可以不斷延長,加上兩個把手就能絞力向下鉆。犯罪嫌疑人會憑探針穿過地下埋藏物時的感覺判斷,探到的是銅器、瓷器、陶器還是石頭。這是對文物的第一種破壞。文物專家考古,是用小型工具慢慢發掘。犯罪嫌疑人盜墓用的是洛陽鏟等工具,進行破壞性挖掘。這是對文物的第二種破壞。
趙凱告訴記者,帶有銘文的青銅器更值錢。為了看清文物的成色、材質、花紋、銘文等特征,犯罪嫌疑人通常會對文物進行清理、清洗,甚至對一些文物進行局部打磨、拋光。
“金文上承甲骨文,下啟秦代小篆,是破譯甲骨文的線索,研究價值極高。有些盜墓團伙為了賣出高價,甚至私自在文物上刻上金文。”趙凱說,這是對文物的第三種破壞。
多方合作打擊犯罪
打擊文物犯罪迫在眉睫。
今年6月,公安部部署在全國開展打擊文物犯罪的行動,掛牌督辦8起重大在偵文物犯罪案件,其中陜西4起,湖北兩起,湖南、山東各1起。對于長期從事文物犯罪但久未抓獲的在逃人員,公安部發出10個A級通緝令,大韓村特大盜墓案兩名犯罪嫌疑人均在其中。目前,10人中已有7人落網。
公安部A級通緝令對犯罪嫌疑人產生了強大的震懾力。孟某告訴記者,逃跑中得知自己上了公安部A級通緝名單,感到非常震驚。4天后,他向滕州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陳士渠說,打擊文物犯罪首先要面對的是發現難。有些古墓葬不為人所知,表面上看起來就是一些莊稼地或者荒郊野地。有些群眾在野外發現一個洞,并不知道是有人在盜掘古墓葬。大韓村遺址古墓葬和另外一起陜西渭南盜墓案件都是這種情形。
警方辦案中發現,犯罪嫌疑人打盜洞時經常做一些偽裝,有些團伙盜墓之后會回填盜洞口,有些團伙用木板等物品掩蓋洞口后再蓋上土。陳士渠說,很多團伙成員是跨省份作案,作案地點不固定,根據古墓葬現場盜掘條件選擇下手機會。在很短的幾天內,就把一個古墓葬洗劫一空。
“一件青銅器是不是文物,是哪個級別的文物,只有文物專家才能判斷。”陳士渠說,盜墓類案件并非常見案件,偵辦需要有專業知識。公安機關打擊此類犯罪要主動發現線索,會同文物部門加大對古墓葬、古遺址的安全防護。希望群眾提高文物保護意識,主動向公安機關提供文物犯罪線索。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文物 盜墓 犯罪 團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