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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旅游局:規范旅行社經營行為 倡導游客理性消費
人民網北京9月6日電 (記者劉佳)據國家旅游局監督管理司消息,隨著旅游業的蓬勃發展,旅游業態不斷豐富,旅游企業經營方式日益多樣,在為廣大游客提供多元化旅游消費選擇的同時,履約的風險也在不斷增加。近期,部分地區發生了因“旅行社收取旅游者出境游保證金不能按約退還、售賣旅游套餐不能履約、發行旅游單用途預付卡不能履約”等情況引發的旅游投訴和群體性事件,嚴重侵害了游客的合法權益,擾亂了旅游市場秩序,造成了較大的社會隱患。
針對這些問題,國家旅游局日前印發了《關于規范旅行社經營行為維護游客合法權益的通知》,對各地旅游主管部門履職、旅行社規范經營提出了要求,倡導游客理性消費,共同抵制不法經營行為、防范市場風險。
《通知》要求各地旅游主管部門規范旅行社經營,一是嚴控經營旅游套餐產品帶來的市場風險。禁止旅行社一次性收取兩條及兩條以上旅游線路(即兩個及以上包價旅游產品)的旅游費用。二是嚴查收取出境游保證金中的違規行為。出境社收取出境游保證金,必須采取銀行參與的資金托管方式,不得以現金或現金轉賬方式直接收取保證金,不得要求游客將出境游保證金直接存入旅行社的企業賬戶或其工作人員的個人賬戶,更不得將收取的出境游保證金挪作他用。三是嚴厲打擊預付卡違規經營行為。全面排查旅行社單用途預付卡發行及履約情況,嚴禁擅自將單用途預付卡轉為多用途預付卡。同時,《通知》強調,各地旅游主管部門發現旅行社存在以上違法違規行為的,應當責令其限期整改;發現旅行社存在非法集資、合同詐騙等違法行為的,要及時將相關情況和線索通報、移送金融主管部門、公安機關。
《通知》還要求各地旅游主管部門從踐行“游客為本、服務至誠”行業核心價值觀出發,積極維護廣大游客合法權益,適時發布消費警示,提醒廣大游客防范消費風險。加強對游客教育引導,大力倡導理性消費,審慎選擇旅游促銷產品,抵制虛假游說誘惑,共同防范市場風險。
國家旅游局監督管理司相關負責人表示,旅游主管部門、旅行社和游客是構成旅游市場的核心要素,分別承擔著監管主體、市場主體和消費主體的責任和義務,旅游主管部門要加強市場秩序綜合監管,旅行社要規范經營,游客要理性消費,共同維護旅游市場秩序。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旅游 旅行社 游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