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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十堰警方調查“網曬高壓電網捕獵野生動物”
“獵物”包括“三有保護動物”
昨天下午,北青報記者進入涉事的捕獵群,群公告稱“上門定做各種機器,報銷路費即可”。群介紹中稱:“專業制作、出售捕獵配件。”北青報記者以買家的身份咨詢群主,對方稱其機器可以使導線產生一萬伏以上的電壓,這些導線在大山里布好后,可以電死碰到的野生動物。
北青報記者發現,涉事群主曾多次發布自稱用高壓電捕獲的野生動物的視頻。在一個視頻中,一只獾類動物躺在地上,視頻中一名男子介紹,這只獾是“我尋線的時候看到它,它在那里跑,一下子就打死了”。在另一個小視頻中,一頭鹿類動物一動不動地躺在地上,同樣是這名男子說話稱,“現在是2017年3月27日7點15分,支持各種驗證。”
動物專家看過視頻后告訴北青報記者,頭一個視頻中的動物是豬獾,后一個視頻中的是赤麂,兩種動物均為國家保護的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即“三有保護動物”,受國家法律保護。群主也在群內承認,頭一個視頻中的獵物正是豬獾。
根據《野生動物保護法》,未取得特許獵捕證、未按照特許獵捕證規定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獵捕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等按照職責分工沒收獵獲物、獵捕工具和違法所得,吊銷特許獵捕證,并處獵獲物價值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獵獲物的,并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電網捕獵曾多次致人死亡
“網絡偵探福爾摩斯”提供的一些群內聊天記錄顯示,涉事群主自稱湖北十堰人,在群里他曾表示自己多次將機器銷售到江西贛州等地。同時,他自己也曾在山里“放線”,有時電線的長度會達到10公里左右。對于群里有網友提問稱,尋找獵物是否需要走10公里,群主回應稱:“計數器計數有沒有東西,沒記錄就不用跑。看電壓下降的情況,打到什么東西心里有數。”據他說,他一般將電線安設在距地面30厘米左右的位置,“拉線要技術,拉直線,把整座山包圍起來”。
有群內成員擔心高壓電會傷到人,對此,群主回應稱:“白天搞肯定不行,晚上天黑、早上天亮之前,找大山(來捕獵),現在沒多少人大晚上的還跑山里。”
但北青報記者調查發現,過去幾年中曾有多起為捕獵在山里私設高壓電線,但被人碰到導致死亡的案例。2014年,山西一男子為獵捕野豬等動物在山間非法架設電網約1710米,導致一名路過的村民觸電當場死亡,另一名村民手部被擊傷。2015年,涉事男子因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二審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
2017年2月底至3月期間,安徽人吳某多次在安徽宿松縣使用電瓶、自制升壓器和鐵絲架設電網獵捕野生動物,共計捕獲了三只黃麂、一只草兔、一只野豬。經宿松縣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站鑒定,三種獵物均屬于“三有保護動物”。今年8月,當地法院認定吳某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期和禁獵區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判處被告人吳某犯非法狩獵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文/本報記者 屈暢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湖北十堰 網曬高壓電網捕獵野生動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