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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大前發布的這則重磅意見,很有意味
原標題:十九大前發布的這則重磅意見,很有意味
9月25日晚的一條消息,引來了不小的反響:日前,中共中央、國務院下發了一則意見,內容是“營造企業家健康成長環境”、“弘揚優秀企業家精神”、“更好發揮企業家作用”。
今天的解讀也已頗多。具有代表性的共識是,這是中共首次以中央文件的形式,“肯定”企業家的地位和作用,并從全局的角度,就如何營造更好環境、促進公平競爭、鼓勵和發揮企業家作用作出制度性安排。
在臨近十九大的時間節點上公開發布這一文件,意味是很多的。
一
在俠客島看來,如果要概括這份《意見》,其實是在向三方“喊話”——
對企業家來說,《意見》的意味是要“放心”、有安全感、預期穩定(不僅包括民營企業家、也國有企業家);對政府來說,中央文件的意味在于厘清邊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對社會來說,要尊重、鼓勵企業家,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和社會心理。
其中,“預期”是根本性的問題。
它代表著沒有、或很少后顧之憂,至少很少對于“政策不確定性”的擔憂。要讓企業穩定地投資、放心地改進技術、升級設備、雇傭人員、擴大再生產,需要政治、經濟、法律、社會等多層面的穩定環境。發展的前提是穩定,穩定的核心就是預期穩定。
因此,在文件的“總體要求”之后,排在第一位提出的是“營造依法保護企業家合法權益的法治環境”,就絲毫不奇怪了。
事實上,這一點也并非直到昨天才提出。隨手擷取幾例——
2016年5月,人民日報頭版的“權威人士”談經濟的文章,就專門向市場喊話,“讓企業家既有’恒產’又有’恒心’”、“不要盲目翻舊賬、使創業者有安全感”;
2016年11月底,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關于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的意見》,直接從最要害的產權保護入手,提出要“甄別糾正一批社會反映強烈的產權糾紛申訴案件,剖析一批侵害產權的案例”;同時,要“以發展眼光客觀看待和依法妥善處理改革開放以來各類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經營過程中存在的不規范問題”,首次提出“妥善處理歷史產權舊案”,也被認為是對處置企業家“原罪”的方向性指引;
2016年底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也是強調“穩定民營企業家信心”,以及“保護企業家精神,支持企業家專心創新創業”。
畢竟,作為市場活動的主體,企業、企業家的預期不穩定,社會經濟就會整體受到影響。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十九大前 重磅意見 很有意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