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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創新體制機制推進農業綠色發展的意見》
五、 養護修復農業生態系統
(十六)構建田園生態系統。遵循生態系統整體性、生物多樣性規律,合理確定種養規模,建設完善生物緩沖帶、防護林網、灌溉渠系等田間基礎設施,恢復田間生物群落和生態鏈,實現農田生態循環和穩定。優化鄉村種植、養殖、居住等功能布局,拓展農業多種功能,打造種養結合、生態循環、環境優美的田園生態系統。
(十七)創新草原保護制度。健全草原產權制度,規范草原經營權流轉,探索建立全民所有草原資源有償使用和分級行使所有權制度。落實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政策,嚴格實施草原禁牧休牧輪牧和草畜平衡制度,防止超載過牧。加強嚴重退化、沙化草原治理。完善草原監管制度,加強草原監理體系建設,強化草原征占用審核審批管理,落實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十八)健全水生生態保護修復制度。科學劃定江河湖海限捕、禁捕區域,健全海洋伏季休漁和長江、黃河、珠江等重點河流禁漁期制度,率先在長江流域水生生物保護區實現全面禁捕,嚴厲打擊“絕戶網”等非法捕撈行為。實施海洋漁業資源總量管理制度,完善漁船管理制度,建立幼魚資源保護機制,開展捕撈限額試點,推進海洋牧場建設。完善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加強水生生物資源養護。因地制宜實施河湖水系自然連通,確定河道砂石禁采區、禁采期。
(十九)實行林業和濕地養護制度。建設覆蓋全面、布局合理、結構優化的農田防護林和村鎮綠化林帶。嚴格實施濕地分級管理制度,嚴格保護國際重要濕地、國家重要濕地、國家級濕地自然保護區和國家濕地公園等重要濕地。開展退化濕地恢復和修復,嚴格控制開發利用和圍墾強度。加快構建退耕還林還草、退耕還濕、防沙治沙,以及石漠化、水土流失綜合生態治理長效機制。
六、 健全創新驅動與約束激勵機制
(二十)構建支撐農業綠色發展的科技創新體系。完善科研單位、高校、企業等各類創新主體協同攻關機制,開展以農業綠色生產為重點的科技聯合攻關。在農業投入品減量高效利用、種業主要作物聯合攻關、有害生物綠色防控、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產地環境修復和農產品綠色加工貯藏等領域盡快取得一批突破性科研成果。完善農業綠色科技創新成果評價和轉化機制,探索建立農業技術環境風險評估體系,加快成熟適用綠色技術、綠色品種的示范、推廣和應用。借鑒國際農業綠色發展經驗,加強國際間科技和成果交流合作。
(二十一)完善農業生態補貼制度。建立與耕地地力提升和責任落實相掛鉤的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機制。改革完善農產品價格形成機制,深化棉花目標價格補貼,統籌玉米和大豆生產者補貼,堅持補貼向優勢區傾斜,減少或退出非優勢區補貼。改革漁業補貼政策,支持捕撈漁民減船轉產、海洋牧場建設、增殖放流等資源養護措施。完善耕地、草原、森林、濕地、水生生物等生態補償政策,繼續支持退耕還林還草。有效利用綠色金融激勵機制,探索綠色金融服務農業綠色發展的有效方式,加大綠色信貸及專業化擔保支持力度,創新綠色生態農業保險產品。加大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在農業綠色發展領域的推廣應用,引導社會資本投向農業資源節約、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動物疫病凈化和生態保護修復等領域。
(二十二)建立綠色農業標準體系。清理、廢止與農業綠色發展不適應的標準和行業規范。制定修訂農獸藥殘留、畜禽屠宰、飼料衛生安全、冷鏈物流、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水產養殖尾水排放等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強化農產品質量安全認證機構監管和認證過程管控。改革無公害農產品認證制度,加快建立統一的綠色農產品市場準入標準,提升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和地理標志農產品等認證的公信力和權威性。實施農業綠色品牌戰略,培育具有區域優勢特色和國際競爭力的農產品區域公用品牌、企業品牌和產品品牌。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全程監管,健全與市場準入相銜接的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依托現有資源建立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平臺,加快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積極參與國際標準的制定修訂,推進農產品認證結果互認。
(二十三)完善綠色農業法律法規體系。研究制定修訂體現農業綠色發展需求的法律法規,完善耕地保護、農業污染防治、農業生態保護、農業投入品管理等方面的法律制度。開展農業節約用水立法研究工作。加大執法和監督力度,依法打擊破壞農業資源環境的違法行為。健全重大環境事件和污染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及損害賠償制度,提高違法成本和懲罰標準。
(二十四)建立農業資源環境生態監測預警體系。建立耕地、草原、漁業水域、生物資源、產地環境以及農產品生產、市場、消費信息監測體系,加強基礎設施建設,統一標準方法,實時監測報告,科學分析評價,及時發布預警。定期監測農業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建立重要農業資源臺賬制度,構建充分體現資源稀缺和損耗程度的生產成本核算機制,研究農業生態價值統計方法。充分利用農業信息技術,構建天空地數字農業管理系統。
(二十五)健全農業人才培養機制。把節約利用農業資源、保護產地環境、提升生態服務功能等內容納入農業人才培養范疇,培養一批具有綠色發展理念、掌握綠色生產技術技能的農業人才和新型職業農民。積極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鼓勵其率先開展綠色生產。健全生態管護員制度,在生態環境脆弱地區因地制宜增加護林員、草管員等公益崗位。
七、 保障措施
(二十六)落實領導責任。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加強組織領導,把農業綠色發展納入領導干部任期生態文明建設責任制內容。農業部要發揮好牽頭協調作用,會同有關部門按照本意見的要求,抓緊研究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目標任務、職責分工和具體要求,建立農業綠色發展推進機制,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重要情況要及時向黨中央、國務院報告。
(二十七)實施農業綠色發展全民行動。在生產領域,推行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有機肥替代化肥、秸稈綜合利用、農膜回收、水生生物保護,以及投入品綠色生產、加工流通綠色循環、營銷包裝低耗低碳等綠色生產方式。在消費領域,從國民教育、新聞宣傳、科學普及、思想文化等方面入手,持續開展“光盤行動”,推動形成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抵制奢侈、低碳循環等綠色生活方式。
(二十八)建立考核獎懲制度。依據綠色發展指標體系,完善農業綠色發展評價指標,適時開展部門聯合督查。結合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工作,對農業綠色發展情況進行評價和考核。建立獎懲機制,對農業綠色發展中取得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對落實不力的進行問責。
編輯:秦云
關鍵詞:《關于創新體制機制推進農業綠色發展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