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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書法是一種樂趣
于右任認為,寫字是一種運動,也是一種樂趣。由于求他寫字的人很多,他每天常常要寫三四十張紙,雖然勞累,但卻樂此不疲。他寫字如同他簡樸的生活一樣,沒有什么特別的習慣。著名學者羅家倫有首七絕形容他寫字是的神態(tài):“拂須卷袖畫中身,取墨頻呼更入神;此是前生歡喜債,行藏圍滿索書人。”
于右任并不把書法視為高深莫測。他認為“文字乃人類表現(xiàn)思想、發(fā)展生活之工具(于右任《標準草書序》)”,對標準草書的制定標準也只有四條:易識,易寫,準確,美麗。前三條出于實用,分列于前,后一條出于審美,列于最后,可見其觀念上的重實用原則。
中國書法這個曾被一些理論家反復修飾的詞匯,生出諸多玄而又玄的論斷,但對于一生積極從事書法實踐的于右任,他對書法一直只懷有一顆簡單的平常心。他說:“我喜歡寫字,我覺得寫字是有一種說不出來的樂趣。”這種輕松的話語表明他以書為樂的情懷,這與北宋文壇領袖歐陽修的觀點相隔千年卻異曲同工:“蘇子美嘗言:明窗凈幾,筆硯紙墨,皆極精良,亦自是人生一樂。然能得此樂者甚稀,其不為外物移其好者,又特稀也。余晚知此趣,恨字體不工,不能到古人佳處,若以為樂,則自是有余。”
正是于右任對書法的平常心態(tài),成就了其書法以自然樸實為尚的風格基調(diào);正是于右任沒有刻意把書法視為藝術,卻使他的書法在藝術上達到了難以企及的高峰。如果用一個詞語準確地概括于右任書法,那這個詞就是“自然”。
的確,此無他,自然而已!別人問于右任:寫字的“要領”是什么?他回答是:“順乎自然。”他進一步說:“我寫字沒有任何禁忌,執(zhí)筆、展紙、坐法,一切順乎自然。平時我雖也時時留意別人的字,如何寫就會好看,但是,在動筆的時候,我絕不是因為遷就美觀而違反自然,因為自然本身就是一種美。你看,窗外的花、鳥、蟲、草,無一不是順乎自然而生,而無一不美。一個人的字,只要自然與熟練,也就會自然美觀的。”“絕不是遷就美而違反自然”是于右任對書法最基本的定位,也是最高明的定位。
老子云“道法自然”。自然境界是道家思想的精髓,是生命的境界,是審美的境界,是最高的境界。于右任對此深有感悟,因此“不去故求美觀”而美自現(xiàn)。所謂大美不言,大象無形,大巧若拙,大璞不雕,唯其大者、高者、美者,常常無言、無形,唯其巧者、璞者皆順乎自然。這里包含著很多人生的哲理,值得仔細品味。
因此,縱觀于右任書法,可概括為:非以雕琢勝,而以自然勝,非以妍美勝,而以質(zhì)樸勝,非以悅目勝,而以賞心勝。清水芙蓉,天然雕飾,隨心所欲,不逾規(guī)矩。
(作者為首都師范大學書法博士)
編輯:楊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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