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政聲·政情>推薦 推薦
網信辦:把黨管媒體貫徹到新媒體領域
30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公布了將于12月1日正式施行的《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內容管理從業人員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的出臺加強了對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內容管理從業人員(以下簡稱“從業人員”)的管理和服務,維護從業人員和社會公眾的合法權益,促進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健康有序發展。
《辦法》細化落實了《網絡安全法》和國家網信辦1號令中的有關規定,共計五章二十條,首次從制度層面明確了從業人員行為規范,加強教育培訓的要求,以及監督管理的措施,把黨管媒體的原則貫徹到了新媒體領域。
《辦法》中明確提出,從業人員應當嚴格遵守互聯網內容管理的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杜絕編發虛假互聯網新聞信息,不得從事有償新聞活動,不得利用工作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進行敲詐勒索、打擊報復等活動,應堅決抵制不良風氣和低俗內容,從根本上推動構建風清氣正的網絡空間。
《辦法》還對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提出三點明確要求,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應建立完善從業人員教育培訓制度,自行組織開展從業人員初任培訓、專項培訓、定期培訓等工作,按要求組織從業人員參加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組織開展的教育培訓工作。還應建立健全從業人員勞動人事制度,加強從業人員管理,發現從業人員存在違法行為的,當依法依約對其給予警示、處分直至解除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應當建立舉報制度,暢通社會公眾監督舉報的渠道。
《辦法》還提到,國家和地方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將依法建立從業人員信用檔案和黑名單。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對從業人員管理不力,造成嚴重后果,導致其不再符合許可條件的,由國家和地方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將依據規定予以限期整改、暫停更新或不予換發許可證等處理。
人民網人力資源部主任朱小奕認為,此辦法的出臺,一方面從宏觀上提出新聞從業人員必須遵循的價值觀、職業道德與行為準則;另一方面助力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單位更好的選人、育人、用人。這是做好隊伍建設和管理的基礎與前提,有一支風清氣正的新聞從業人員隊伍,方能營造清朗的網絡空間。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信息 互聯網 新聞 服務 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