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臥底京城酒托騙局:男扮女搭訕男網友 20元賣幾千
酒托女要求機靈、能說會道
對酒托女而言,她們的工作就是讓初次見面的男網友更多的消費。
如何點東西、如何讓男方買單甚至如何甩掉男方,都有完整的套路。
“托頭”孫杰說,酒托女將男方帶到合作的商家后,一般先點一壺茶,如果男方能結完一壺茶和幾個小吃的錢,就可以上酒,“一旦酒也買單了就繼續點,服務生會把酒兌得很淡。”
如果男方強迫酒托女喝酒,也有應對方法,那就是噴香檳。孫杰說,一瓶香檳幾千塊,一噴就沒,不用怎么喝。
孫杰一再強調酒托女一定要盡可能哄人點酒,“你喝茶能喝兩萬元嗎,點貴的酒就是為了弄人錢”。
他對酒托女的要求是機靈,“長相一般不是問題,能說會道就行,不會說話干不了這個。”
酒托女有時也需要犧牲色相。
孫杰舉例說,如果男方很有錢,已經花了一萬元,酒托女本來坐在對面,可以過來坐到男方旁邊挽著他胳膊,“給他一些暗示,讓他感覺能跟你有點啥事兒。但頂多也是挽挽胳膊,實在不行臉上親一口。”
為讓男方心理平衡,酒托女也有主動付錢的時候。“鍵盤”梁哥介紹,如果男方花了幾萬塊沒錢了,酒托女可以付錢。事實上,服務員結賬時刷走的只是1分錢。
喝到差不多,酒托女會以身體不適等各種理由脫身。孫杰說,甩人也是一門藝術,酒托女需要察言觀色,是一門演戲的行業。
酒托女也不是每次都能成功。有的男網友不愿高消費,或是很快識破這個騙局,這時,她會給“傳號手”反饋“懂事”兩個字,及時收手并將對方拉黑。
遇到男網友消費后想找酒托女麻煩的,商家保安也會盯著酒托女保證不出意外。必要時商家還會主動提出返給一部分錢了事。
“鍵盤”自稱年收入二三十萬
新京報記者調查發現,酒托行業成本不高,收入較為可觀。
“機房”頭目迪哥展示了近三個月的流水,每個月都在10萬元以上。
“鍵盤”梁哥說,利潤主要來自酒水暴利,實際上這些酒水根本不值錢。20塊錢一瓶的紅酒可以兌一大桶,一瓶賣1980元、3980元。
男方消費流水最終被酒托產業鏈的每一個環節按比例瓜分。
梁哥說,商家可以分25%,酒托女分20%,“鍵盤”分15%,“托頭”分10%左右。
盡管“托頭”單筆分成比例不高,但其參與每一筆分成,累計起來也很可觀。比如3個“鍵盤”各完成一筆單子,各分成15%,“托頭”3個單子各分成10%。
按孫杰的說法,一些“敬業”的酒托女月入3萬塊錢沒問題。
在“機房”干了五六年的梁哥說,“剛來時啥都沒有,扛著包就來了。現在燕郊我有兩套房,一個車,一年掙二三十萬元”。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張新年律師表示,酒托的伎倆一般是借交友、戀愛、談合作等理由為誘餌,誘騙他人到特定地點高消費,這種行為顯然具有社會危害性。其中,“托頭”、“鍵盤”、“酒托女”、“傳號手”、商家、服務員、保安等均涉嫌違法,尚不夠刑事處罰的,可由公安機關給予治安處罰。構成犯罪的,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近年來,北京等多地均有打擊酒托甚至酒托入刑的案例。
2014年7月,北京警方通報稱對全市8個“酒托”、“咖啡托”、“茶托”類有組織詐騙犯罪窩點開展統一清查抓捕,共抓獲違法犯罪嫌疑人110余名,依法刑拘104人。
2016年1月,充當“托頭”的朝陽區一酒吧人事部經理李某,被朝陽法院一審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3個月。
在司法實踐中,由于商家賣酒大多是明碼標價,“酒托”行為究竟能否被定為詐騙罪,一直頗有爭議。
廈門思明區法院2016年7月一審宣判一起“酒托”案件,包括三名“酒托女”在內的多名被告人均被以詐騙罪定罪論處。主審法官表示,之所以認定為詐騙主要還是因為其行騙手段較為復雜,先以交友為名將被害人騙至酒吧消費,然后用低價酒勾兌冒充多款高價酒出售,從一開始就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隱瞞真相、虛構事實的手段騙取多名被害人的財物,觸犯了法律底線。
在多起酒托的案例中,還存在被騙者“不愿聲張怕曝光”、“不好意思維權”的情況,對此,張新年律師建議,遭遇此類騙局的受害者發現情況不妙,要在第一時間固定相關證據,比如聊天信息、消費小票、發票等,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警,也可向物價、工商等部門投訴。
A08-A09版文、圖/新京報“我們視頻”暗訪調查組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臥底 京城酒托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