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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考試成績不得進行公開排名
中新網12月11日電 據教育部網站消息,教育部近日印發《義務教育學校管理標準》。《管理標準》要求,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就學工作;堅持免試就近入學原則,不舉辦任何形式的入學或升學考試;不得提前招生、提前錄取;控制考試次數,考試成績不進行公開排名,不以分數作為評價學生的唯一標準。
《管理標準》是對義務教育學校管理的基本要求,適用于全國所有義務教育學校。《管理標準》包括:保障學生平等權益、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引領教師專業進步、提升教育教學水平、營造和諧美麗環境、建設現代學校制度等6大管理職責、22項管理任務、88條具體內容。
《管理標準》明確,維護學生平等入學權力。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就學工作;堅持免試就近入學原則,不舉辦任何形式的入學或升學考試,不以各類競賽、考級、獎勵證書作為學生入學或升學的依據;不得提前招生、提前錄取;不分重點班與非重點班。建立控輟保學工作機制,把對學習困難學生的幫扶作為控輟保學的重點任務。滿足需要關注學生需求,滿足適齡殘疾兒童隨班就讀需要,優先滿足留守兒童寄宿、乘坐校車、營養改善需求。
《管理標準》明確,提升學生道德品質,把學生思想品德發展狀況納入綜合素質評價體系。幫助學生學會學習,引導學生獨立思考和主動探究。增進學生身心健康,家校配合保證每天小學生10小時、初中生9小時睡眠時間。幫助學生提高學生藝術素養,讓每個學生至少學習掌握一項藝術特長。培養學生生活本領,使學生養成家務勞動習慣。掌握基本生活技能,培養學生吃苦耐勞精神。
《管理標準》要求,加強教師管理和職業道德建設,要求教師尊重學生人格,不諷刺、挖苦、歧視學生,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不收受學生或家長禮品,不從事有償補課。提高教師教育教學能力,建立教師專業發展支持體系,落實每位教師五年不少于360學時的培訓要求。
《管理標準》要求,建設適合學生發展的課程,不拔高教學要求,不加快教學進度。實施以學生發展為本的教學,避免布置重復機械的練習,可根據學生掌握情況布置分層作業。不得布置超越學生能力的作業,不得以增加作業量的方式懲罰學生。建立促進學生發展的評價體系,控制考試次數,考試成績不進行公開排名,不以分數作為評價學生的唯一標準。提供便利實用的教學資源,建立實驗室、功能教室等的使用管理制度,面向學生充分開放。
《管理標準》要求,建立切實可行的安全與健康管理制度,制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預防和應對不法分子入侵、自然災害和公共衛生事件,落實防治校園欺凌和暴力的有關要求。建設安全衛生的學校基礎設施,開展以生活技能為基礎的安全健康教育,營造健康向上的學校文化。
《管理標準》還要求,提升依法科學管理能力,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構建和諧的家庭、學校、社區合作關系。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學生 管理標準 教育部 考試成績 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