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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擬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 健全短缺藥品供應保障
中國擬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 提出健全短缺藥品供應保障制度
中新網北京12月22日電 (記者 梁曉輝 張蔚然 高凱)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草案22日初次提請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草案提出,健全藥品監測預警和短缺藥品供應保障制度,保障公民用藥安全、有效、可及。
草案分總則、公民的健康權利與義務、促進健康的主要措施、公共衛生和醫療服務組織與提供、醫療衛生人員、藥物保障、籌資與支付、綜合監督管理、法律責任和附則,共十章102條。該法也將成為中國衛生與健康領域第一部基礎性、綜合性的法律。
在總則部分,草案明確醫療衛生事業是社會公益事業,發展醫療衛生事業要以人民為中心,并首次在法律層面上直接提出健康是人的基本權益,以及國家實施健康中國戰略。
在“公民的健康權利與義務”一章,草案提出公民依法享有健康權,國家和社會依法實現、保護和尊重公民的健康權,同時也明確了公民相應的義務,如提出“公民有依法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權利和義務”。
針對藥品領域的一些重點問題,草案健全了藥品保障制度。如草案明確,國家建立藥物保障工作協調機制,制定藥物政策,健全藥品監測預警和短缺藥品供應保障制度,統籌協調藥品研發、生產、流通、使用、評價、監管工作,保障公民用藥安全、有效、可及。
草案并明確,國家實行基本藥物制度,公布基本藥物目錄,確保基本藥物公平可及、合理使用。基本藥物全部納入基本醫療保險藥品報銷目錄,實行最優惠的報銷政策。
值得一提的是,草案還在多個章節中,將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中行之有效的政策用立法方式固定下來,使醫改一些重要措施于法有據。
如在鼓勵社會辦醫方面,草案明確提出鼓勵社會力量舉辦醫療衛生機構,明確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舉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社會辦醫療機構與公立醫療機構享有同等政策。
在保障醫務人員權益方面,草案規定“國家依法維護醫療衛生人員合法權益,保障醫療衛生人員執業環境”,“國家建立符合醫療衛生行業特點的人事、薪酬制度”,“全社會應當尊重醫療衛生人員”等。
全國人大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主任委員柳斌杰當日在向會議作說明時表示,上述規定都是醫改中社會各方面非常關注的問題,也是醫改中重點推出的政策措施,“通過立法,有利于這些政策的深入推進和穩定持續”。(完)
編輯:秦云
關鍵詞: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