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堵高鐵車門事件再現:系夫妻吵架 未影響列車開行
爆料
寶雞南站現“高鐵堵門”
昨天,一則女子阻攔高鐵車門的視頻在網上引發熱傳。視頻中顯示,一位身穿黑色羽絨服的女子一手拎包,一手拿著手機站在高鐵列車車門處。周圍有列車長及警察勸阻該名女子,“要不你上來,要不下去。”但女子不顧勸說,執意站在車門處,并打電話稱,“公安局來了,你來不來”。此后,女子還將手機拿給周圍工作人員讓其跟通話者說下“趕快讓他來”。
高鐵車門外,警察告誡女子,“再次警告你,要不然上去,要不然下去。”但該女子仍站在車門處,并對其他乘客喊叫。在視頻的最后,該名女子選擇下車。
調查
女乘客堵門系與丈夫吵架
昨天,北京青年報記者了解到,事發列車為一趟從蘭州開往上海的高鐵列車。車輛停靠在寶雞南站時,一名從蘭州上車的女子突然攔在車廂門口,希望阻攔列車按時發出,而原因是其與丈夫在列車上吵架,吵架后女子丈夫在列車停靠寶雞南站時突然下車,女子希望丈夫趕緊回到車上,所以攔在了車廂門口。
最終,在車站民警的要求下,女子選擇下車和丈夫處理矛盾,列車正常發出,并未受到影響。目前,車站派出所已經介入事件調查。
內存
安徽女子不久前“扒高鐵車門”被罰款
北青報記者注意到,此次“高鐵堵門”事件之所以熱傳,是因為此前合肥站也出現過一起“扒阻高鐵車門”事件。1月5日,G1747次列車在合肥站準備開車時,旅客羅某以等丈夫為由,用身體強行扒阻車門關閉,不聽勸阻,造成該次列車延遲發車。
合肥鐵路公安通報稱,羅某的行為涉嫌“非法攔截列車、阻斷鐵路運輸”,擾亂了鐵路車站、列車正常秩序,違反了《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第77條規定,依據該條例第95條規定,公安機關責令羅某認錯改正,對羅某處以2000元罰款。
觀點
律師認為乘客須遵守秩序 “高鐵堵門”應嚴肅處罰
對接連出現的兩次“高鐵堵門”事件,北京市藍鵬律師事務所張起淮律師認為,高鐵因其屬于高速運輸工具,具有高風險和高危險性,法律后果和責任均不一樣,因此對于擾亂公共安全行為的處罰應有別于普通鐵路等交通工具。張起淮表示,類似“高鐵堵門”的行為即使沒有造成嚴重后果,但其行為已經觸犯了法律,擾亂正常的交通秩序,危及到了公共安全。依照《治安處罰法》和《鐵路安全管理條例》,應對當事人處以500元以上2000以下罰款,或者行政拘留5天的處罰。而造成嚴重后果的,應追究其刑事責任。
張起淮律師以“酒駕”為例,“如果駕駛員酒駕,即使沒有撞到其他人,但喝酒是放任這種行為的發生,應予以嚴肅處罰。高鐵和普通鐵路不一樣,擾亂高速運輸工具比酒駕還要危險,類似扒門不讓開車的行為接連發生,已經嚴重擾亂公共秩序,處罰也應該懲前毖后。”
此外,張起淮表示,高鐵列車上乘客數量多,且在固定鐵路線上運行,一旦發生扒門造成列車晚點的情況,容易引起連鎖反應,后果嚴重。
張起淮提醒,乘客乘坐高鐵出行時,要遵守秩序,要有法律意識,而且普通公民也應該遵守公德,避免類似現象再次發生。
文/本報記者 付垚 郭琳琳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堵高鐵車門事件 再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