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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經周折 伊拉克確定議會選舉日期
新華社巴格達1月22日電綜述:幾經周折 伊拉克確定議會選舉日期
新華社記者魏玉棟 程帥朋
伊拉克新一屆議會選舉日期幾經周折終于確定,伊拉克議會和總統22日先后批準今年5月12日舉行議會選舉投票。當地分析人士認為,此次選舉產生的新議會和政府,對伊拉克戰后重建及未來政治走向將產生重大影響。
這將是伊拉克取得打擊極端組織“伊斯蘭國”的歷史性勝利后舉行的首次選舉。
伊拉克議會發表聲明說,22日經投票一致通過決議,確定5月12日為新議會選舉日期。決議要求政府采取措施,增派觀察員,為選舉提供安全保障,同時為流離失所平民返鄉參選提供幫助。決議還規定,擁有武裝組織的政黨不能參加選舉。
當天晚些時候,伊拉克總統福阿德·馬蘇姆也批準5月12日舉行新一屆議會選舉。這標志著此次選舉的日期已經最終敲定。
伊拉克本屆議會任期將于今年7月1日結束。根據伊拉克憲法規定,每屆議會任期4年,新議會選舉應在本屆議會到期45天前,即5月16日前舉行。
憲法還規定,議會選舉日期由政府和獨立選舉委員會協調確定,在獲得議會通過后,再經總統批準。伊拉克選舉委員會去年10月建議在今年5月12日舉行議會選舉。
近來,伊拉克各政治派別在議會選舉日期問題上出現分歧。主導政府的什葉派政黨堅持選舉如期舉行;遜尼派政黨則提議推遲選舉,留出時間讓在戰爭中流離失所的遜尼派平民返鄉參加投票;庫爾德政黨希望先解決庫爾德自治區和中央政府因獨立公投產生的嚴重分歧,也要求推遲選舉。
1月17日,伊拉克議會遜尼派黨團提出將選舉日期推遲6個月,這一提議招致什葉派政黨強烈反對。為此,議會分別于18日、20日兩次舉行會議,均未能就是否推遲大選達成一致。
1月21日,伊拉克議會向聯邦最高法院提出釋憲請求,要求對憲法關于選舉時間的相關條款做出解釋,以便確定是否可以推遲選舉。聯邦最高法院當天做出裁定,憲法規定的議會選舉期限不可改變。
伊拉克上次舉行議會選舉是在2014年4月30日,當時選出了328名議員,隨后阿巴迪被議會選為總理,并組建了包括什葉派、遜尼派和庫爾德人士在內的政府。(完)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伊拉克 議會選舉 日期 選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