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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才是真正的“丹麥曲奇”?這個官司告訴你
原標題:李逵戰李鬼,誰才是真正的“丹麥曲奇”?這個官司告訴你...
曲奇餅干發源于歐洲,丹麥的曲奇餅干更是聞名遐邇。在丹麥旅游局Visit Denmark 網站上,曲奇(cookie)也和美人魚、安徒生一道成為丹麥享譽世界的標志之一。
不過在中國市場上,山寨“丹麥曲奇”的產品太多,以至于消費者眼花繚亂真假莫辨。
每經小編注意到,一款DANISA皇冠丹麥曲奇在百度搜索“丹麥曲奇”時排名相當靠前。據凱度消費指數2014-2015年度餅干銷售排行榜,皇冠曲奇以13.2億元的銷售額領先于真正來自丹麥的藍罐曲奇。
在外觀上,原產地為印尼的皇冠丹麥曲奇,也與藍罐曲奇造型相近,讓很多消費者難以分清“李逵”和“李鬼”。
▲Kjeldsens丹麥藍罐曲奇
▲Danisa皇冠曲奇
2009年,藍罐曲奇獲得丹麥女王瑪格麗特二世賜予的“丹麥皇室御用品牌”認證,獲準在產品上使用丹麥皇室標志。然而在中國市場上,很多魚目混珠的品牌也試圖在外形和宣傳上“山寨”藍罐曲奇,甚至將產地并非丹麥的曲奇餅干標作“丹麥曲奇”。
近日,丹麥奇新藍罐公司就將山寨對手告上了法庭。
根據北京法院網公布的文書,石景山法院一審判決被告尤益嘉公司停止虛假宣傳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并賠償原告丹麥奇新藍罐有限公司經濟損失200萬元。
目前,被告已提出上訴。
藍罐曲奇一審獲勝
石景山法院公告文書顯示,原告丹麥奇新藍罐公司認為:
被告尤益嘉公司進口經銷的皇冠曲奇產品正面圖案使用了與藍罐曲奇產品正面包裝、裝潢近似的圖案,且就皇冠曲奇的產地、質量、制作成分進行虛假宣傳;
被告當代商城石景山分公司作為皇冠曲奇產品的銷售者,在經營中未盡謹慎注意義務,導致涉案不正當競爭行為的不良影響擴大。
故原告丹麥奇新藍罐公司訴至法院,要求:
1. 二被告立即停止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包裝、裝潢及虛假宣傳的不正當競爭行為;
2. 被告尤益嘉公司在《法制日報》和《光明日報》和該公司網站顯著位置刊登道歉聲明,消除影響;
3. 判令被告尤益嘉公司賠償原告丹麥奇新藍罐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共計1000萬元。
每經小編注意到,石景山法院支持了原告的部分請求。
▲圖片來源:攝圖網 (圖文無關)
對于原告主張被告尤益嘉公司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包裝、裝潢的訴訟請求,法院認為皇冠曲奇產品的正面包裝、裝潢圖案均已注冊為合法有效的商標,而被告尤益嘉公司通過授權許可合法取得注冊商標的使用權,因而不予支持。
而對于是否涉及虛假宣傳的問題,石景山法院認為,皇冠曲奇產品的“產地”或“原產國或地區”均為印尼,被告尤益嘉公司在報紙及電商網頁的廣告中對皇冠曲奇產品產地為丹麥的宣傳存在虛假成分;被告尤益嘉公司在電商及電視臺的廣告中使用歐洲宮廷人物聚會風格的圖片和畫面中配以皇冠曲奇產品圖案,并使用“皇家”、“丹麥皇室御用”、“御制配方”、“皇家御制”等宣傳語,對皇冠曲奇產品質量的宣傳存在虛假成分,構成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不正當競爭行為。
▲圖片來源:攝圖網 (圖文無關)
最終石景山法院判決被告尤益嘉公司:
停止虛假宣傳的不正當競爭行為;
登報消除不良影響;
賠償原告丹麥奇新藍罐有限公司經濟損失200萬元及訴訟合理支出4萬元。
山寨“丹麥曲奇”危害正版
丹麥藍罐曲奇和皇冠丹麥曲奇其實積怨已久,甚至更早以前就已起訴并對簿公堂。
2016年1月,北京市高級法院公布,尤益嘉(上海)食品商貿有限公司因與丹麥奇新藍罐有限公司不正當競爭糾紛一案,不服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民事裁定,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二審中被駁回上訴,維持原裁定。
藍罐曲奇當時起訴的內容與此次并無不同,連請求法院判令的要求也和此次一模一樣。
▲圖片來源:攝圖網 (圖文無關)
那么為什么產地并不在丹麥的曲奇會自稱“丹麥曲奇”?
據國際金融報,品牌營銷專家路勝貞表示:
“丹麥是曲奇的故鄉之一,乳酪和黃油都是有名和正宗的,加上丹麥這個國家精巧細膩、富足的國家形象都會帶動其產品的品牌力,其實這就是國家品牌力的一種體現。就是因為這種背景,使得丹麥的曲奇產品很容易被消費者認可,這也是很多曲奇產品搭上順風車的一個重要依托。”
食品產業研究員朱丹蓬則表示,丹麥藍罐曲奇是進入中國最早的丹麥品牌,有原產地優勢、品牌優勢及消費者認知優勢。而很多其他牌子的曲奇都在魚目混珠,而這對藍罐曲奇的危害其實是比較大的。
還有業內人士指出,此次對皇冠丹麥曲奇在華的經銷商尤益嘉(上海)食品商貿有限公司的判決,從法律法規的角度、產業規范性的角度、企業保護的角度和消費者保護的角度來看,都是有進步意義的。
編輯:曾珂
關鍵詞:誰才是真正的“丹麥曲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