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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都有勸阻吸煙的權利
日前,鄭州一名醫生勸阻老人不要在電梯內吸煙,不料老人心臟病突發猝死,家屬將醫生起訴至法院并索賠40萬元。之后北京、寧波等地也陸續發生了類似事件。有人說,在公共場所勸阻吸煙是多管閑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這引發了廣泛爭論。
眾所周知,吸二手煙會增加罹患冠心病、肺癌、哮喘等疾病的風險,還易導致兒童腫瘤、嬰兒猝死等多種致死性疾病發生。盡管吸煙者有權吸煙,但前提是不應對他人健康構成威脅。此類勸阻吸煙引發的沖突事件發生后,輿論更傾向于支持勸阻者,這非常令人欣慰。這說明百姓已經逐步意識到二手煙的危害,認識到在公共場所吸煙是一種陋習,并勇敢地站出來捍衛自己的健康。
從近年來的全國監測數據也不難看出,隨著無煙政府、無煙學校、無煙醫院等不斷創建,健康知識逐步推廣普及以及部分城市控煙立法生效,公共場所的二手煙暴露率已經有所下降。特別是北京、上海、深圳等有地方性禁煙法規且落實情況較好的城市,在公共場所吸煙的人數已大幅下降。
北京市于2015年5月31日通過了《北京市控制吸煙條例》。當時北京市約有419萬吸煙者,但僅有1100名衛生監督執法人員。試想,如果單靠這千余人執法,實現無煙北京恐怕是天方夜譚。北京市人大在立法時就已經清醒地認識到這一點,所以這項法規有一大創新,就是采用全民參與、社會共治的原則。把控煙的第一責任人落實到了每個單位的法人、經營者和管理者,并賦予每個居民勸阻在禁煙場所吸煙行為的權利。該條例實施后,北京已有20萬人成功戒煙。正是每個普通市民的積極參與,加快了無煙北京的建設。
也許有人會想,在北京、上海可以理直氣壯地勸阻在禁煙場所吸煙的人,在其他城市沒有禁煙條例,還能去勸阻嗎?當然,我們每個人有這一權利。2011年3月國務院重新修訂的《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二章第十八條明確要求,7大類28種室內公共場所禁止吸煙,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設置醒目的禁止吸煙警示語和標志。
路雖遠,行則將至。近年來,已經有越來越多年輕人選擇無煙婚禮,越來越多家庭不允許吸煙,越來越多單位全面禁煙。但我們絕不能沾沾自喜,每個人都應加入控煙大軍,不僅自己不吸煙,還要勸身邊吸煙的朋友們戒煙,看到在禁煙場所有吸煙的現象更應及時投訴和舉報。無煙城市,健康中國,有你一份功勞!
編輯:趙彥
關鍵詞:勸阻吸煙 公共場所吸煙 控煙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