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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培訓別跑偏
繼四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重拳治理校外培訓機構之后不久,教育部辦公廳日前再次印發通知,要求加快推進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工作,旨在進一步提高各地重視程度、堅定改革決心,向社會傳導“清理整頓絕不會是一陣風”的信心。
近年來,伴隨全社會對教育多元化需求的不斷提升,民辦教育培訓行業蓬勃發展,民辦培訓市場不斷升溫,一定程度上滿足了人們多樣化和個性化學習的需求。數據顯示,2016年我國有中小學生1.8億,參加中小學課外輔導學生超過1.37億人次。不過,市場的火爆背后,虛假宣傳、亂收費等亂象屢見不鮮,受詬病最多的有兩點:一方面,資質不合法、不合規,我國培訓機構數量龐大、主體多元,證照不全、沒有教育培訓資質的不在少數;另一方面,一些培訓機構逐利性傾向嚴重,教學搶跑、拔高等問題愈演愈烈,個別機構更是將競賽、考試與個別中小學的招生相掛鉤,形成了“宣傳—招生—考試—競賽—輸送生源—再招生”的利益鏈條。
種種現象引發了社會的集體焦慮,違反了教育規律和學生的身心發展規律,違背了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的原則,更讓教育背離了初心。
當然,清理與規范并非易事。以上海為例,全市共有教育培訓機構近7000家,其中有照有證的僅占機構總數的三成,無照經營的占機構總數的1/5,有照無教育培訓資質的占機構總數的將近一半。在這些機構當中,有教育部門批準的,也有在工商等其他部門注冊的,僅是摸排工作就不簡單。而且由于教育部門不具有執法權,發現問題后的有效治理和解決,還需要多部門建立起高效的聯動機制。下一步,要徹底斬斷校外培訓機構與中小學校招生入學掛鉤的利益鏈,堅決查處中小學教師課上不講課后到校外培訓機構講、并誘導或逼迫學生參加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等行為。徹底摸排后,要讓該停業的必須停業,該吊銷證照的堅決吊銷。更為重要的,是要做到標本兼治,真正找到治本之策,讓整個民辦教育領域內的各教育主體都能按照差異化的定位各得其所、相互補充。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培訓 機構 校外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