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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扣扣殺人案細節現場還原:牽涉22年前1起沖突
而除了這些之外,最讓張家人不能接受的是,當年用木棒打死人的是王家的二兒子王富軍,而法院最終認定的卻是王家的老三王正軍。采訪中,張扣扣的父親向我們講述了妻子當年被打倒在地時的情形。
張扣扣父親 張福如:
他家老二,拿著棍子,從后面一下打在頭上了。打完走了,我的妻子咚倒地上了,我就往后看到了。判個最小的,最小的因為啥,不夠18歲,最后這個案子,我跟你說這是他們寫的,我說是老二打的,他們最終寫老三打的。
而除了對這起案件的事實認定和定罪量刑不滿之外,對于民事賠償部分,張家人也一直無法接受。判決書顯示,當年張家人要求賠償的經濟損失包括喪葬費、贍養費、撫養費、死亡補償等共計25萬元,而法院最終判決的金額為9639.3元,除去王家之前已經支付的8139.3元喪葬費,張家最終只拿到了1500元的賠償。
雖然對于這個判決結果張家人始終無法接受,但他們并沒有選擇上訴或者申訴,隨著時間一天天過去,這起案件也在逐漸被人們所淡忘,然而誰也沒有想到,這起正在被人們淡忘的案件在20多年后又引發了一起血案,給兩個家庭造成了更大的傷痛。
兩家曾來往密切 案發后形同陌路
據王曉明介紹,在1996年案發之前,張家和王家的關系原本是非常要好的,誰也沒想到他們兩家會走到今天這個地步。
據張福如介紹,后來因為承包村里稻米加工廠的事,在1996年案發前,兩家人開始出現了隔閡。而在1996年案發后,張家和王家的關系更是雪上加霜,雖然住的很近,但自此之后形同陌路。王富軍說,當年案件發生后,他一直有一種不好的預感,尤其是跟張家人碰面時。
因此,他們兄弟曾多次勸父母搬走,但父親沒有同意。
就這樣,20多年過去了,王富軍一直擔心的事最終還是發生了。而這也出乎了張扣扣父親和姐姐的預料,因為他們從來沒有發現張扣扣有向王家報復的念頭。
張福如說,張扣扣從阿根廷回來后,就一直待在家里,這讓他十分高興,因為這些年來,他跟張扣扣很少能這么長時間在一起。在這期間,他也沒有發現張扣扣有什么異常,據張福如回憶,案發當天,他一早就和兄弟一起去山里祭祖上墳了,當時張扣扣正在家里洗衣服,因此沒有去。
張福如清晰地記得,在他出門時,張扣扣還特意叮囑他早點回來吃飯。然而沒等張福如回來,張扣扣就在當天中午對王家父子三人實施了報復。
專家:張扣扣行為應被否定
此案發生后,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和爭議,那么對于這起案件,法律專家又是怎么看的呢?
專家指出,無論實施作案的動機是什么,張扣扣報復殺人的犯罪行為都應該被否定。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 阮齊林:
首先,以新的標準來看,天津“氣槍攤”案件,屬于規定中殺傷力比較低的一種槍支。目的用途只是娛樂,那么可能沒有必要認定為槍支。殺了對方的3個人,這種明擺著的,對法律秩序的這種破壞,對已有的判決也是不顧。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 顧永忠:
因為這種冤冤相報,如果去鼓勵,那么就沒完沒了了,同時社會也就發生大亂,我們的法律秩序也就會造成嚴重的破壞,所以我們任何人都不能鼓勵用這種方式來解決人際關系中發生的矛盾糾紛。
對于1996年張扣扣母親被故意傷害致死一案是否存在判決不公的爭議,在看了判決書后,專家表達了自己的觀點。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 顧永忠:
根據一審判決書對事實、證據和適用法律來看,應該說當年這么判是法律規定范圍內允許的,但是如果這些認定的事實本身是錯誤的,是有問題的,那就是另外一個問題了。按照刑法規定,不滿18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那如果減輕的話那都應該在不滿七年以下來量刑了。
專家同時還表示,對于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案件附帶民事賠償部分的判決,法律在賠償數額上并沒有統一的標準,法院一般都是結合案件的具體情況來作出判決。
此外,專家還指出,如果張扣扣和家人對1996年這起案件認定的犯罪事實和判決不服,其實是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來尋求解決的。
然而誰也沒有想到,在判決作出20多年后,張扣扣最終選擇了用殺人的方式來進行報復。對于這樣的悲劇,專家表示,在依法治國的今天,除了惋惜之外,更值得我們每一個人去深思。(央視記者 劉建輝)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扣扣 案件 王正軍 ,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