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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高發、手段多樣、處置難度大——我國非法集資總體形勢依然嚴峻
新華社北京4月23日電題:案件高發、手段多樣、處置難度大——我國非法集資總體形勢依然嚴峻
新華社記者李延霞
記者23日從2018年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法律政策宣傳座談會上獲悉,當前我國非法集資案件數量、涉案金額繼續下降,但總體形勢依然嚴峻,呈現大要案高發、手段花樣翻新,認定難度加大等特點。
案件高發多發
數據顯示,2017年全國新發涉嫌非法集資案件5052起,涉案金額1795.5億元,同比分別下降2.8%、28.5%。2018年1至3月,新發非法集資案件1037起,涉案金額269億元,同比分別下降16.5%和42.3%。
“雖然保持‘雙降’態勢,但案件總量仍在高位運行,參與集資人數持續上升,涉及多個省份乃至全國的重特大案件仍時有發生,總體形勢依然嚴峻。”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主任楊玉柱表示。
最高人民法院的數據顯示,2015年至2017年全國法院新收非法集資犯罪案件同比分別上升108.23%、36.7%、6.13%;2015年至2017年審結非法集資犯罪案件同比分別上升70.1%、76.2%、22.2%。
“目前是非法集資案件高發期。‘e租寶’‘泛亞’等跨省份的大案要案不斷出現,涉案數額不斷攀升。”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審判長陳學勇說。
公安部的數據顯示,2017年全國公安機關共立案偵辦非法集資案件8600余起,涉案金額超億元的案件達50起。
“非法集資侵害對象涉及各年齡、收入和職業人群,特別是許多低收入人群、農民群眾、退休人員參與其中,不少群眾把養老錢、救命錢投入集資,幾乎血本無歸。”公安部經偵局副局長王志廣表示。
犯罪手段花樣翻新
案件頻發的同時,非法集資犯罪手段花樣翻新。王志廣介紹,當前非法集資犯罪手法欺騙性更強,有的攀附冒用金融創新、精準扶貧、慈善互助等名目,誘騙大量群眾;有的授意唆使參與者虛構商品交易獲得“消費返利”,妄圖快速聚斂公眾資金;更有甚者包裝造假、隱匿資金、肆意揮霍,淪為赤裸裸的集資詐騙。
楊玉柱表示,當前,全國非法集資新發案件幾乎遍布所有行業,投融資類中介機構、互聯網金融平臺、房地產、農業等重點行業案件持續高發。大量民間投融資機構、互聯網平臺等非持牌機構違法違規從事集資融資活動,發案數占總量的30%以上。
互聯網技術的發展加快了非法集資的蔓延速度。陳學勇表示,非法集資線上線下相互結合,大大突破了地域界限,涉案地區快速從東部向中西部擴散,從一二線城市向三四線城市蔓延。除江蘇、浙江、河南、山東等原有的高發地區外,北京、河北、陜西、重慶、貴州、新疆、云南、安徽等成為新的高發地區。
處置難度加大
手段多樣、隱蔽性強,風險傳染快,讓非法集資案件的處置難度加大。
陳學勇表示,多數案件是因資金鏈斷裂后才案發,非法集資的錢款往往已經用于償付高額利息、企業運作和運營支出以及犯罪分子揮霍,追贓挽損難度大。
“‘e 租寶’案是新中國成立以來最大的非法集資案件,涉案金額達762億余元,集資參與人達115萬余人,涉及全國31個省份,案件審判、處置難度非常大。”陳學勇說。
最高檢偵查監督廳二級高級檢察官王寧表示,金融犯罪潛伏期比較長,從作案到案發有2至3年的周期或更長,在被告人無法兌付時才會案發。由于大部分資金沒有用于正規投資,而是被揮霍或者支付高額利息,案發后往往難以追回,絕大多數投資人損失慘重。
鏟除非法集資的社會痼疾意義重大。楊玉柱表示,下一步要加快消化陳案,協同處置好跨省案件;加強制度建設,推動《處置非法集資條例》盡快出臺;推動各地建立健全監測預警體系,建立線上線下相結合、常態化的風險排查機制。(完)
編輯:楊嵐
關鍵詞:集資 非法 案件 案件高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