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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群互換62萬條客戶信息 6人受審
QQ群互換62萬條客戶信息 6人受審
獲取電話推銷律師咨詢業務;快律在線公司負責人及員工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受審
昨日上午,朝陽法院開庭審理快律在線北京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陳某(左二)及員工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實習生 陳婉婷 攝
和其他行業公司交換用戶信息、挨個打電話推銷自己的律師咨詢等服務,快律在線北京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快律在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5名員工因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昨天在朝陽法院受審。
新京報記者在庭審中了解到,在三年多時間里,眾被告人在QQ群里共計互傳公民個人信息近62萬條,而這些QQ群都由各公司話務員們組成,目的就是“互通有無”,“共享”客戶信息。
涉同一罪名老板員工同堂受審
昨日上午9時許,快律在線北京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簡稱快律在線公司)4名取保候審的員工,坐在被告席等待開庭,半小時后,該公司法定代表人陳某和電邀部總監趙某被帶進法庭。
檢方指控,陳某、趙某伙同員工李某等人為工作便利,于2014年3月至2017年7月間,違反國家有關規定,通過QQ群與他人交換公民個人信息或與其他行業的公司交換客戶信息數據,后利用上述信息向不特定人群撥打電話推銷其公司的律師咨詢等相關服務。經刑事科學技術鑒定,快律在線公司共計互傳公民個人信息619109條。
公訴機關認為,6被告人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應當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追究刑事責任。
6名被告人當庭表示認罪,他們的辯護律師均做罪輕辯護。公訴機關對6名被告人分別作出量刑建議。其中陳某為有期徒刑3年半至4年半并處罰金、趙某3至4年并處罰金,李某等4人系從犯,建議判處2至3年并處緩刑。
負責人被控縱容員工違法行為
快律在線公司法定代表人陳某的辯護人認為,交換信息行為是員工個人行為,陳某事后知曉,且在案件中起的作用較小。“客戶資料就是電話、名稱等,從公開途徑可以查詢,少量是互換來的,證明員工的大部分資料是在合法渠道獲悉,因此指控的信息數量沒有那么多。”
對此,公訴人認為,對于指控的條數鑒定方式是從每個人電腦QQ聊天記錄中提取的,是科學技術手段得出的鑒定結果。作為公司法人,陳某明知員工互換信息,縱容員工行為,系單位犯罪的直接主管人員,應該對所有行為負責。侵犯公民個人信息五萬條以上就是情節特別嚴重,陳某行為構成特別嚴重的情形。
該案將擇日宣判。
庭后,被告人員工李某的辯護律師對新京報記者表示,該案中,從主觀角度,被告人對自己所從事工作的性質認識不清,但客觀上說,公司應對員工所從事的業務范圍在法律的邊界應有嚴格界定,這點公司未盡相應義務。“也呼吁立法機關、執法機關嚴厲打擊這種行為。”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QQ群 互換 客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