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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新聞獎首設媒體融合獎項 評選工作即日啟動
中國新聞獎媒體融合獎項評選辦法
(試行)
一、 評獎宗旨
在中國新聞獎中設立媒體融合獎項是順應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融合發展趨勢,鞏固宣傳思想文化陣地、壯大主流思想輿論的重要舉措,有利于貫徹落實中央關于推動媒體融合發展的決策部署,發揮新媒體傳播優勢,提高新聞輿論傳播力、引導力、影響力、公信力。
二、 參評范圍
參評范圍為經國家正式批準的報社(報業集團)、通訊社、廣播電臺、電視臺和新聞網站,原創并在其移動端首發,于上一年度應用數字技術、移動互聯網技術進行融合傳播的新聞作品。其中,新聞網站指新聞單位和新聞宣傳主管部門主辦的具有登載新聞業務資質的網站。
三、 評選項目及基本要求
媒體融合獎項設6個評選項目。參評作品的主創人員人數按各項目規定申報,姓名和排序以發布時署名為準(發布時署筆名、網名的,申報時可在筆名、網名后括號內填報本名;發布時未署名的,按“集體”申報)。申報主創人員為“集體”的,需附主創人員名單。
1. 短視頻新聞:在移動端發布的短視頻類新聞作品(含紀錄片)。參評作品按“主創人員”申報,包括策劃、采寫、編輯、設計、技術等,超過6人按“集體”申報。
2. 移動直播:與新聞性事件的發生和發展同步采集現場信號并發布,集現場報道、背景介紹與事態分析等于一體的新聞作品。對同一新聞事件進行的間斷性直播選取其中1個完整直播段參評。跨年直播的作品,首次播出時間在上一年度,作品主體部分在上一年度完成的,計入上一年度。參評作品按“主創人員”申報,包括策劃、主持人、編輯、設計、技術等,超過8人按“集體”申報。
3. 新媒體創意互動:以用戶交互為主要特征,發布方與用戶方形成完整新聞傳播鏈條的新媒體作品。參評作品按“主創人員”申報,包括策劃、采寫、編輯、設計、技術及推廣等,超過8人按“集體”申報。
4. 新媒體品牌欄目:新聞媒體在自有平臺或在第三方平臺官方賬號持續發布且有固定名稱的新聞板塊(單元)。要求已持續發布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年度內不少于48周,每周不少于3次。參評作品按“主創人員”申報,包括運營團隊以及相關策劃、采寫、編輯、設計、技術及推廣等,超過8人按“集體”申報。
5. 新媒體報道界面:在移動端發布的新聞作品界面。參評作品按“主創人員”申報,包括界面策劃、編輯、設計人員等,超過8人按“集體”申報。
6. 融合創新:在媒體融合報道方面有重大創新的新聞作品。參評作品按“主創人員”申報,包括策劃、主持人、采寫、編輯、設計、技術等,超過8人按“集體”申報。
編輯:李敏杰
關鍵詞:作品 媒體 新聞 中國 參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