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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寶店主因售有害減肥藥被提公益訴訟 被要求道歉
售有害減肥藥 淘寶店主被提公益訴訟
曾因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獲刑;北京檢察機關首次提起民事消費公益訴訟,要求道歉并提示危害
因銷售含有毒有害物質的減肥藥,淘寶店主羅某夫婦以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獲刑。
在刑事審判后,檢方發現店主未及時收回涉案保健品,涉及消費者6000余人次,具有危害消費者人身健康安全的危險,于是提起民事公益訴訟,要求涉案店主公開道歉,并向消費者提示產品存在的危害。
昨天上午,該案在北京市四中院開庭審理。據了解,這是北京市檢察機關首次在食品藥品安全領域,提起產品責任糾紛的民事公益訴訟。
事件
網店買減肥藥有消費者稱“口干厭食”
“我對檢方的起訴認可。之前我不知道產品對買家有傷害,想對大家說聲對不起,現在產品已經被沒收和銷毀,以后再也不銷售了。”昨日上午,在緩刑考驗期間的盧某說道。
當天,由北京市檢察機關提起的民事公益訴訟案開庭。盧某多次道歉,并稱之前不懂法,以后將多學習法律知識,消除給社會造成的危害。
盧某原是一名淘寶店主。她在接受采訪時提到,自己與丈夫羅某起初開店銷售化妝品,之后在進貨時,聽人介紹說減肥藥的利潤更好一些,于是開始銷售苦瓜清脂系列、經典秀身系列減肥保健品及神農風骨草保健品。
2016年8月4日晚7時許,消費者竇女士在上述名為某瘦身館的店鋪,購買了一盒苦瓜消脂素。
她表示,購買時沒有跟賣家聯系,直接用手機支付45元,并填寫了收貨地址。三天后苦瓜消脂素到貨,她每天服用一粒。
“服用兩天后就開始肚子疼,伴有拉肚子、口干等不良反應,并且不是特別想吃飯”。竇女士說,因為上班經常拉肚子影響工作,一星期后自己停止服用,并把藥扔了。
盧某提到,也有消費者與自己聯系,說是服藥后肚子疼,她就建議對方不要再吃了,并沒有引發過很嚴重的糾紛。而她在懷孕前,也曾服用過自己店鋪銷售的減肥藥品,并沒有太多的不良反應。
此外,記者從淘寶網了解到,平臺當時也接到一些投訴。有消費者反映,在購買上述保健品服用后,出現肚子疼、拉肚子、口干、厭食等不良反應,懷疑店家所銷售商品不是正規廠家生產。
2016年6月,在北京市公安局食藥支隊(現更名為北京市公安局環食藥旅總隊)開展“凈網行動”,當年9月1日,羅某與盧某落網,警方還當場起獲苦瓜清脂減肥膠囊等保健品及作案工具。經檢測,涉案保健品中部分含有酚酞或雙氯芬酸鈉。
宣判
售有毒有害食品店主獲刑并“從業禁止”
在保健品中添加“酚酞、雙氯芬酸鈉”,會不會對人體造成損害?豐臺區檢察院于2017年5月委托北京市豐臺區醫學會,對此進行專家論證。
豐臺區醫學會出具的論證報告意見為:涉案保健品中所添加的酚酞長期或過量使用,可能會引起電解質紊亂、血糖升高、腸功能的依賴性,導致特殊人群病情加重。雙氯芬酸鈉長期使用,可導致部分患者出現消化道出血、胃腸道潰瘍、頭痛、心律失常等不良反應。
2017年1月3日,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檢察院以羅某、盧某涉嫌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為由提起公訴。當年6月,豐臺區法院對該案一審宣判。
編輯:周佳佳
關鍵詞:淘寶店主 有害減肥藥